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A)
梁平住建议复〔2020〕12号
唐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梁山街道城东片区土墙房改造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土墙房改造需区分情况处置:一是对属于D级或C级的房屋,且房屋产权者或家庭成员中属于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任一类型的土墙房屋,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给予D级2.1万元/户,C级0.75万元/户的上级补助资金。二是对功能不完善、风貌不协调的农村土墙旧房,可按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要求,以原地整治为主要方式重点实施“五整治”,即: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着力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根据上级指标安排,农户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验收合格后给予5000元/户的补助资金。三是按照相关政策,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房、一户多宅的废弃农房、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墙房不纳入整治范围,应引导农户拆除。四是其他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其土墙房屋鼓励提倡自行改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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