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唐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再生资源收购点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城管局将加强对城区再生资源收购点占道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
区城管执法支队在日常管理中对开设在城区内主次干道的再生资源收购点均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占道经营。在区商务委取缔这些收购点重新规划、审批经营位置前,城管执法支队会继续对这些再生资源收购点进行严格管理,发现占道经营将依法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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