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七届区人大二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A)
梁平民政议复〔2018〕4号
杨学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助”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梁委组通〔2018〕4号),从2017年起,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20元;2000人以上的社区特大居民组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1000—1999人的社区较大居民组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450元,999人以下的社区一般居民组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420元。
2. 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助已于2018年1月全部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彭文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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