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府发〔2022〕12号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镇属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
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869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区乡村振兴局的工作安排,给予有突出困难的脱贫人口资金补助,因户施策,帮助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改善生活条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竹山镇2021年防止脱贫人口返贫突出问题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竹山镇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
二、项目原则
项目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全年动态实施。因户施策,帮助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改善生活条件,改善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增收。
三、项目内容
1.对有突出困难、生活环境有待改善、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的脱贫户开展房屋修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水电路维修、院坝硬化、室内硬化、改厨改厕等,预算资金2万元。
2.对全镇脱贫户高山晚熟李树进行统一管护(含保花保果、修枝刷白、病虫害防治等),预算资金2万元。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
资金来源为《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869号)文件补助资金4万元,超出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五、时间安排
1.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1月30日前。
2.动态摸底排查:由各村(社区)、各帮扶干部动态摸排有突出困难和生活环境有待改善、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核查实际需求,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镇乡村振兴办。
3.走访核实:由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各村(社区)、各帮扶干部收集的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并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4.组织实施:核实完毕后,按照相关流程计划组织实施。房屋修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由脱贫户自己实施或委托他人实施;高山晚熟李树管护(含保花保果、修枝刷白、病虫害防治等)由全镇统一实施,受益脱贫户及相关帮扶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
5.组织验收:施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由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各帮扶干部等共同完成项目验收,完成验收记录。
6.资金拨付:由镇乡村振兴办根据验收情况拨付项目资金。
六、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经发办(乡村振兴办)、财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等办、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具体负责处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二)监督制度。镇乡村振兴办办负责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的政策指导和使用,镇纪委负责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资金分解、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保证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公示、公告(含政务公开网站),接受公众监督。
(三)严格使用规范。竹山镇2022年防返贫突出困难项目资金4万元的使用要帮助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改善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让其直接受益。
七、绩效目标
进一步解决脱贫户人口的突出问题,让其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全镇投资不少于4万元,受益脱贫人口10人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