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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62号)文件精神,经研判乡镇上报数据,并结合实地调查情况,现2024年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本次下达的2024年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主要用于农牧渔业防灾减灾和生产恢复补助。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并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的相关检查。应建立和完善资金台账,按时报送实施方案、资金绩效管理等情况。

(二)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实现资金支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用好救灾资金重点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受灾人群倾斜。资金拨付前,各乡镇(街道)、村社要在官网或村社显著位置公示救灾资金拨付计划。同时主动公开救灾资金问题反映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好管好2024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推动农业生产恢复。

附件:梁平区2024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补助计划表


附件

梁平区2024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补助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补贴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及文号

1

梁山街道

0.3

渝财农〔202462

2

双桂街道

0.3

渝财农〔202462

3

合兴街道

0.3

渝财农〔202462

4

仁贤街道

3

渝财农〔202462

5

金带街道

0.1

渝财农〔202462

6

蟠龙镇

0.2

渝财农〔202462

7

星桥镇

0.7

渝财农〔202462

8

复平镇

0.4

渝财农〔202462

9

安胜镇

0.4

渝财农〔202462

10

聚奎镇

1

渝财农〔202462

11

礼让镇

3

渝财农〔202462

12

明达镇

3

渝财农〔202462

13

龙门镇

3

渝财农〔202462

14

新盛镇

1.5

渝财农〔202462

15

文化镇

1.1

渝财农〔202462

16

屏锦镇

0.6

渝财农〔202462

17

回龙镇

0.6

渝财农〔202462

18

荫平镇

0.3

渝财农〔202462

19

和林镇

0.6

渝财农〔202462

20

袁驿镇

0.5

渝财农〔202462

21

碧山镇

0.5

渝财农〔202462

22

虎城镇

2.5

渝财农〔202462

23

龙胜乡

2.5

渝财农〔202462

24

竹山镇

0.3

渝财农〔202462

25

七星镇

1.5

渝财农〔202462

26

福禄镇

0.5

渝财农〔202462

27

曲水镇

0.1

渝财农〔202462

28

石安镇

1.4

渝财农〔202462

29

紫照镇

0.4

渝财农〔202462

30

柏家镇

1.6

渝财农〔202462

31

大观镇

0.8

渝财农〔202462

总计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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