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委发〔2023〕77号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竹山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
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竹山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竹山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上访事件,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切实将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在早、处置在小。
二、工作原则
(一)维护稳定,依法处置。把维护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处置,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满意答复或妥善解决。注重保障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由镇平安办牵头,各办、所、中心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协同处置,形成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反应迅速,及时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同志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缓和信访矛盾,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控制现场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吴大雄 镇党委书记
王大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彩余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万利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丁红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效竹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刘德成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利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勤 镇三级调研员
组 员:喻 娟 镇党政办负责人、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选维 镇党建办工作人员
杨 鑫 镇经发办工作人员
罗海平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朱高春 镇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首召平 镇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尧登平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刘 楠 镇财政办主任
汤必冠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章发君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向 飞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顺航 竹山派出所所长
雷国龙 安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黄顺堂 竹丰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方波 正直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陈宗寿 猎神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候兴斌 大塘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赵代付 邵沟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杨廷坤 正和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五、预警处置
(一)预警信息范畴。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
2.出现信访人扬言到区集访、到市进京上访的苗头;
3.由群众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能会出现群体性事件的;
4.其他可以作为预警信息的行为。
(二)预警信息收集。镇平安办负责收集、监测各类信息苗头、建立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三)信息报送。镇平安办要对收集到的信息立即核实,并向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将要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各方参与人数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事态发展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四)前期处置。对于发现的苗头问题,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确定苗头的紧急程度、危害性,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对苗头问题涉及到的相关信访人员、群体主要成员等进行稳控疏导。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范畴。
1.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群体性事件;
2.信访人(信访群体)到区进行缠访、闹访、集访等非法上访活动;
3.信访人(信访群体)在到市进京上访途中或者已经在市在京开展越级上访活动。
(二)信息传导。发现以上事件,必须立即向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将相关信息告知镇平安办负责同志。镇平安办在收到信息后要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15分钟内将要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与人数、信访人(牵头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事态发展等情况向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三)启动预案。经核实事件为真,由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应急预案。
(四)组建工作专班。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组建由相关领导、镇平安办、竹山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大队、相关村(社区)和相关办、所、中心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对相关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分级分类处置。
1.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专班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1)事态控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
(2)教育引导。对事件主要牵头人员进行稳控谈话,了解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当事人的主要诉求。对除主要牵头人员意外的人员进行劝离,逐步将人员分化。
(3)全程记录。参与现场稳控的人员应全程佩带、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4)后续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之后,按照“五个一”工作法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信访人(信访群体)到区进行缠访、闹访、集访等非法上访活动。
(1)立即响应。发生上述非法上访活动时,工作专班要在40分钟内前往事件发生地,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稳控疏导。对进行缠访、闹访、集访的信访人(信访群体)进行稳控疏导,避免事件进一步激化,做好现场群众的安抚疏导工作,将信访人(信访群体)引导至指定接访场所。对于不愿意离开、坚持要非信访场所开展非法上访活动的,配合区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控制工作。
(3)教育劝返。对信访人(信访群体)的诉求进行登记,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相关法律的宣传,将信访人(信访群体)尽快劝离。
3.信访人(信访群体)在到市进京上访途中或者已经在市在京开展越级上访活动。工作专班听从区级统一调度,对信访人(信访群体)进行劝返及其他相关工作。
七、善后处置
(一)成立专班。对信访人(信访群体)的正常上访诉求按照职责范围进行受理,按照“五个一”工作法成立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牵头领导、责任人、工作措施、化解方案。
(二)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对向相关信访人、群体牵头人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相关信访人、群体牵头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三)总结上报。事件处置完成之后,工作小组要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向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