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竹山街道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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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六条 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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