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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公室牌子)、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8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万元;收入2023增加18.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8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22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万元,农林水支出129.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3万元;支出2023增加18.4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7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55万元,比2023年增加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36.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存在新进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增加,二是医保基数调高,相应的社保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5.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级、社区组织,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比2023年减少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所安排的项目数量减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质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比2023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支出使用的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2023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99万元,2023增加5.7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存在新进人员,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楠      联系方式:023-536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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