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竹山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22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0.6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0.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6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2万元,比2023年增加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保基数较2023年有所提高,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与政府本级合署办公,由政府本级承担“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故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楠 联系方式:023-5363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