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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对辖区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等进行管理。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对市场进行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承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工作和普法活动,向群众传达党中央精神及文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具体有以下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设置行政单位1个(竹山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事业单位6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旅游服务中心)。

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基层文化组织和群众开展相关文体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等职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制度,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6)旅游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旅游行业的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开展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组织旅游区域、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相关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减少14.16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4.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5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97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25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5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4.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05万元,比2022减少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96万元,比2022增加37.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相应调整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5.09万元,比2022减少51.31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取消预算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比2022年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6.45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5.0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机要通信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清清     联系电话:023-536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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