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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374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板块里面的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页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行政中心1号楼A207办公室,邮编:405200,电话:023-532223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住建委网页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高质量信息内容需求。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期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内容。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不断优化网站政策发布和解读栏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要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持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以持续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方面,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盯紧源头受理到办结答复,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和满意度。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竣工验收、物业管理等,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结5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情形,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败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文件公开属性审核,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建立健全政策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创新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归整和分类,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专区建设,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便利度。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将网页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会议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度督导,在网页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有待深入,存在一些不到位、不完善的环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便民性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三同步”做得还不够细致,解读质量还需加强。

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持续提升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全过程信息,加大深度和力度。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网页建设,规范发布管理,融入图文或视频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延伸信息公开触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完成工作任务,2023年度政务公开反馈的突出问题已整改。二是2023年度政务公开领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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