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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3-20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他〔2019112号)要求,按照区政府办公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扩大群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里面的“区住房城乡建委”网页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二层,邮编:405200,电话:023-53222321)。

(一)公开渠道

2020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面及时发布信息。

(二)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度生成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的有17条,一是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我委的机构设置、工作规则、工作职责、自身建设等方面。如《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等。二是行政许可办事服务类。主要公开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住房分配结果公示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重庆市梁平区第十七批公租房实物配租结果公示》《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情况表》等。三是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反映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工作的情况。如《区住房城乡建委四举措开展建安1号行动》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生成的政府信息中无依申请公开情况,主要是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平行文和涉及有关个人隐私等文件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要求进行,经领导审核后报区政府办审定后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善引发的负面事件。

4.平台建设情况。为规范平台建设管理,我委按照区政府办统一要求,201989日关停了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并进行了归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渠道进行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我委始终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并接受区政府办的监督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本年增加0

1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

本年减少8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本年增加15

31

行政强制

0

本年增1个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本年增加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42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平时工作任务中,又缺乏必要的培训,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的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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