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MB19586756/2020-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9 |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满足农村地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深入推进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建设,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按照“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安排部署,立足乡村振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治污、保洁、改厕、美化为主要抓手,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与农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努力把梁平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分类指导。科学编制村规划,体现城乡融合、产业融合和多规合一要求。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不搞一刀切和生搬硬套。聚焦贫困乡村,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统筹考虑、结合推进。
——城乡统筹,注重保护。统筹城乡设施配置,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农村田园风貌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体现巴渝乡村风情,慎砍树、禁挖山、少拆房,留住乡韵乡愁,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级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完善乡村治理、文明习惯培养有机结合,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杜绝形象工程,做到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健康推进。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并长期稳定运行,为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期任务实现良好开局。
(三)行动目标
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到2018年底,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镇乡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国管水库和镇乡管理水库肥水养鱼全面禁止,禁养区全面禁止畜禽养殖,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全区乡村保洁体系基本健全,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完善我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批农村公厕,达到重庆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建设标准,实施5000户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镇乡场镇配套设施不断健全,市容环境逐步规范,服务功能加快完善。
2019年,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升,镇乡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2%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3%以上。水库管理规范有序,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继续推进旅游厕所、农村公厕建设,巩固完善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成果,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000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持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5%。完成对云龙、明达2个垃圾中转站的扩建并投入使用,启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码点整治。镇乡场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一批各具特色的镇乡游园、广场基本建成,场镇宜居品质大幅提升。
到2020年底,镇乡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畜禽养殖健康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0%。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700户,探索建立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长效机制,厕所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镇乡场镇全面实现“九有六无四化”,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整洁有序。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垃圾治理”行动。突出做好“四清”,集中开展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村道、清洁家园行动,综合治理农村陈年生活垃圾,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通过配齐一批垃圾收集、收运设施,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和专业清运队伍,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试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易腐垃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5个。
整治非正规垃圾堆码点,综合考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数量、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到2019年底,全面整改完成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带来的环境影响。
(二)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大力开展农村户厕改造。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整治提升、污水治理等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引导农户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到2020年,完成1.57万户农村户厕改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在城镇污水管网可以延伸覆盖和实施污水集中处理的村,推广水冲式厕所,其他地区以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等“两池一洗”为主要内容,建设三格化粪池厕所。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结合、建设和管理并重原则,以学校、卫生站(室)、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人口较集中的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改建。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改扩建厕所后向公众开放,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切实做好农村公厕的规范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标准,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到 2020 年,新(改)建一批农村无害化公厕,基本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座无害化公厕。
因地制宜治理厕所粪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衔接,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作为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加强旅游厕所建设。以百里竹海、双桂田园、中华·梁平柚海等景区为主,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线路沿线、城市大型广场、休闲步行街区等场所新建一批旅游厕所。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循序渐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治理一批、成功一批。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镇乡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分类有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优先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水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污水治理。充分考虑水环境功能类别、水环境容量、农用地消纳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镇乡(村)污水处理厂(站)35个。有条件的城镇近郊农村,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加强镇乡污水管网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全面修复完善场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80公里。加强对人口聚集程度较高、污水产生规模较大的镇乡和村聚居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进一步健全各镇乡村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维护机制,改造升级镇乡污水处理厂3个,再移交市环投公司运营污水处理厂2个。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控。安装33座镇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全区“一张网”统一监管,强化与周边区县联防联控,加强环保、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处理。在确保已建设施稳定运行基础上,分步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其他小型聚居点和散居农户,采取人工湿地、农村改厕、户用沼气、化粪池以及储粪还田等多种形式治理分散污水。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推广适合农村现有条件的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
加强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是结合农村庭院整治,开展房前屋后的坑塘沟渠清淤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对难以纳入污水集中处理的乡村客栈民宿、农家乐污水排放管控。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二是坚持治污与控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统筹农村垃圾处置点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型、生态型的小型垃圾污水处理点,大力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保护江河湖泊水生态环境。
全面加强肥水养鱼治理。一是取缔水库肥水养鱼。2018年底,全面取缔33座水库肥水养鱼,实行生态、健康养殖。二是实施水库污染治理。对污染不严重的水库实行水体置换,对污染严重或有恶臭的水库,因地制宜采取消毒、换水、种植水源涵养植物等措施,改善水质。三是加强水库日常管护。按谁所有谁负责和行业管理、分级管理原则,由水库所有者落实管护人员,加强日常监管执法,禁止水库肥水养鱼,确保水库水质始终达到水域功能要求。
(四)大力提升村容村貌
实施通组公路工程。按照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重点建设一批旅游路、产业路、便民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754个未通畅村民小组通畅工程(达到水泥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里程1100公里,全区30户(100人)以上村民行政小组公路实现通达、通畅两个100%,消除乡村“肠梗阻”。
实施入户道路工程。按照布局合理、生态铺装、功能适用、共建共享原则,结合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等建设1—3米宽入户道路240公里,基本实现30户以上的村聚居点入户道路“院院通”“户户连”,2018年—2020年,全区每年完成入户便道建设80公里,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
实施村庄净化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理存量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清理房前屋后畜禽粪污,清理无序堆放或随意悬挂,清理房前屋后排水沟等漂浮垃圾和淤泥,创建美丽庭院4500户,长效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营造人人讲卫生、户户爱清洁的良好氛围。
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推进村内道路、坑塘河道、闲置空地和公共场所绿化,实现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绿化,抓好荒山荒地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广乡土植物树种,营造乡村景观。将村庄绿化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发展庭院花卉果木经济。到2020年,建成60个绿色示范村庄、6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完成村庄公共场所绿化、四旁绿化等30公顷。
实施村庄美化工程。加强公共空间管控,规范农房建设管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保护好村庄自然景观和乡村景观。整治残垣断壁,利用空地和荒宅基地建设小品游园、微菜园、微花园、微果园以及晾晒等生产生活设施。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消除建卡贫困户危房。开展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庭院、改风貌,运用具有巴渝乡土和现代特征的建筑元素提升农房院落颜值和价值。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对农房安全进行评估,凡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应搬尽搬。到2020年,动态消除农村危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300名。
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灯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重点新建和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和农房院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公共照明设施,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庭院照明建设。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
实施村庄文化工程。弘扬优秀建筑文化、农耕文化、风俗文化等,传承乡愁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活化优秀传统建筑,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继续开展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评定和保护。完善文体阵地,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文化和体育活动器材,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传承弘扬民间工艺,展现优秀民俗,推动文化建设与乡村旅游互为促进。到2020年,基本完成纳入保护名录市级以上传统村落3个,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缮。
(五)综合治理场镇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场镇功能。实施镇乡场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补齐镇乡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镇乡水环境质量;配备必要的垃圾收运设施和设备,保障垃圾“日产日清”;实施场镇“厕所革命”,本着“多点、小型”的原则,新(改)建一批公共水厕;科学合理完成停车位(点)的设置和一定规模停车场的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场镇游园、公园、文体活动广场等;开展场镇街面、干线、游园等绿化工作;规范人行道建设,实施街面路灯亮化工程,规范整治临街屋面;净化过境河道,确保河流干净。
综合治理场镇环境,规范场镇秩序。重点整治场镇内主次干道、广场、绿化带、沿街(人行道)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综合环境;合理设置风格一致的公开张贴栏,清理“牛皮癣”和场镇悬挂物;规范摊位商户秩序,做到坐商归店,游摊归市;完善(工)农贸市场功能,规范管理;整治新增违法建筑;规范废品收购、车辆维修清洗等场地秩序。
(六)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优化布局,完善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建立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到2020年,治理1.8万头生猪当量,关闭搬迁禁养区和无法治理畜禽养殖场50个,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的利用方向,开展区域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集成推广经济适用的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结合土壤有机质提升、化肥减量化行动等,加强秸秆就地还田利用。到2020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利用。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物。到2020年,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0%。
(七)加强乡村规划编制管理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实行多规合一,2020年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村建设规划坚持实用简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建设规划编制机制。村建设规划应当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引导农民参与规划编制,规划成果应纳入村规民约。
加强规划管控。坚持乡村建设规划先规划后建设,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统筹,优化村庄功能布局,规范建设选址和建筑占地,实施建筑体量和建筑风貌管控。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实现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八)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政民结合的管护机制。加快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通过考核等方式对乡村设施运行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逐步在村一级建立保洁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管建机制。加快培育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投、建、管、运。采取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环保设备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农村环卫设施和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精简优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对项目实行“任务+清单”模式进行管理。需招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不再进行招标限价财政评审。开展专业化培训,让农民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入户道路、庭院整治、村庄绿化、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和农村改厕等小型工程项目,引导当地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美丽家园积极性。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实施乡村善治行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健全动员村民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供群众基础。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大力推进党建强村,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项民议、民办、民管的协商格局,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保障村民权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生活垃圾治理农户缴费制度等写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形式褒扬乡村新风,引导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改善人居环境。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村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由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实施,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由政府组织建设,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让建设成果惠及村民。
(三)提高文明健康意识。推动核心价值观进农家、文明风尚进农家,按规定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要求积极开展文明院落、美丽庭院、清洁户评选等活动,引导村民养成科学、文明、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涵育村民道德素养,规范乡村秩序,构建新时代文明乡风,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精神支撑和文化条件。增强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努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要我建、要我改”向“我要建、我要改”转变,激发内生动力。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需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地票交易集体留存部分,按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多样化担保模式,加强与区域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对接,在信贷投放上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推动社会参与。创新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共进。引导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力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企业与镇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五、稳步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区农委会同区城乡建委和区级有关部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备核。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将年度整治目标分解到各镇乡(街道)。
(二)开展典型示范。区农委会同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城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围绕不同类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开展示范镇乡、示范村建设,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加强已创建的美丽宜居村庄等示范项目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2018年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体完成,重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东部、西部镇乡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对标补差、巩固完善,在面上逐步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蒲继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陈孟文、区政府副区长唐军、唐诗平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决策、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区农委会同区乡村振兴办、区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工作,要切实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规范项目实施。按有关规定实施项目,规范申报、立项、审批流程。一是明确实施主体。项目的实施,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镇乡(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二是规范项目审批流程。由镇乡(街道)将项目申报到区乡村振兴办,区乡村振兴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的规模、投资、建设时序等内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再报工作组审定。
(三)深入宣传发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报、台、网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多渠道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区级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镇乡(街道)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推进会,以及赶集日集中宣传等形式,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各村(社区)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干部要带头宣讲、带头组织居民群众当好“主人翁”,党员要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等方式,让每个孩子、每名家长、每个家庭都重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各阶段目标实现。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效果不佳的有关单位将采取书面通报、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形式进行督导。区委、区政府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性、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表
附件:2.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年度目标表
附件:3.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表
序号 |
指标 |
2017年基期值 |
2020年目标值 |
备注 |
1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
94% |
95% |
|
2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
78.91% |
85% |
|
3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60% |
65% |
|
4 |
村民小组公路通畅率 |
42% |
100% |
|
5 |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68% |
75% |
|
6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60% |
85% |
|
7 |
农膜回收率 |
68% |
80% |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年度目标表
序号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
2017年基期值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7年基期值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1 |
94% |
95% |
95% |
95% |
78.91% |
80% |
82% |
85% |
附件3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任务 |
实施计划 |
责任 单位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一、农村垃圾治理 | |||||||
1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新增垃圾治理村16个,巩固成果村150个 |
新增垃圾治理村16个,巩固成果村50个 |
巩固成果村50个 |
巩固成果村50个 |
区城管局 | |
2 |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5个 |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 |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 |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9个 |
区城管局 | |
3 |
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
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个 |
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个 |
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6个 |
/ |
区城管局 | |
二、厕所粪污治理 | |||||||
1 |
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并同步治理厕所粪污 |
完成户厕改建1.57万户,并同步治理厕所粪污 |
完成户厕改建5000户,并同步治理厕所粪污 |
完成户厕改建5000户,并同步治理厕所粪污 |
完成户厕改建5700户,并同步治理厕所粪污 |
区卫生 计生委 | |
2 |
农村公厕建设 |
建设一批农村无害化公厕 |
建设35座农村无害化公厕 |
建设30座农村无害化公厕 |
建设一批农村无害化公厕 |
区卫生 计生委 | |
3 |
旅游厕所建设 |
建设一批旅游厕所 |
完成26座旅游厕所 |
建设一批旅游厕所 |
建设一批旅游厕所 |
区旅发委 | |
三、生活污水治理 | |||||||
1 |
镇乡污水管网改造 |
全面修复完善场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80公里 |
全面修复完善场镇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80公里 |
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区环保局 | |
2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完成35个镇乡(村)污水处理厂(站)建设(5个市环投公司负责建设) |
完成35个镇乡(村)污水处理厂(站)建设(5个市环投公司负责建设) |
完善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维修机制,严格监管,长效运行 |
完善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维修机制,严格监管,长效运行 |
区环保局 | |
3 |
在线监测监控安装 |
安装33座镇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
安装33座镇乡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
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区环保局 | |
4 |
肥水养鱼治理 |
全面实施肥水养鱼治理 |
取缔33座水库肥水养鱼,实行生态、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实施水库污染治理,加强水库日常管护 |
探索创新水库管理模式和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库日常管理维护 |
巩固取缔肥水养鱼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区水务局、区农委 | |
5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
全面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
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50个,治理畜禽限养区和适养区养殖场1.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
巩固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系统和丰疆公司、燎原禽业粪污收储系统,确保正常运行。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 |
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户)新建、改建、扩建规范制度,完善粪污收储处理机制,健康运行,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
区农委 | |
四、村容村貌提升 | |||||||
1 |
通组公路工程 |
建设村民小组通畅工程1100公里 |
完成建设400公里 |
完成建设400公里 |
完成建设300公里 |
区交委 | |
2 |
入户道路工程 |
完成建设入户便道240公里 |
完成建设入户便道80公里 |
完成建设入户便道80公里 |
完成建设入户便道80公里 |
区农委 | |
3 |
村庄亮化工程 |
按照市城乡建委统一安排,安装盏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路灯 |
结合年度任务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路灯 |
结合年度任务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路灯 |
结合年度任务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路灯 |
区城乡 建委 | |
4 |
村庄绿化工程 |
村庄公共场所绿化、四旁绿化等30公顷,创建60个绿色示范村庄,6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 |
村庄公共场所绿化10公顷,创建20个绿色示范村庄,2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 |
村庄公共场所绿化10公顷,创建20个绿色示范村庄,2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 |
村庄公共场所绿化10公顷,创建20个绿色示范村庄,2个市级美丽宜居村庄 |
区林业局、区城乡 建委 | |
5 |
村庄美化工程 |
完成旧房整治提升工作任务 |
完成旧房整治提升年度任务 |
完成旧房整治提升年度任务 |
完成旧房整治提升年度任务 |
区城乡 建委 | |
6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消除贫困户农村危房。 |
动态消除贫困户农村危房 |
动态消除贫困户农村危房 |
动态消除贫困户农村危房 |
区城乡 建委 | ||
7 |
培训300名农村建筑工匠 |
培训100名农村建筑工匠 |
培训100名农村建筑工匠 |
培训100名农村建筑工匠 |
区城乡 建委 | ||
8 |
村庄文化工程 |
完成纳入保护名录市级以上传统村落3个 |
完成纳入保护名录市级以上传统村落1个 |
完成纳入保护名录市级以上传统村落1个 |
完成纳入保护名录市级以上传统村落1个 |
区城乡 建委 | |
9 |
完成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268个 |
完成80个 |
完成90个 |
完成98个 |
区文化委 | ||
五、场镇环境综合治理 | |||||||
1 |
镇乡场镇环境综合治理 |
加快完善场镇功能配套,规范场镇秩序 |
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巩固提升,全面建立场镇管理运营长效机制 |
区城乡 建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