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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3-001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梁平住建发〔202334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结合我委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排查工作和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三方新增农村低收入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根据各乡镇(街道)排查情况,现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户(C4户,D14户,无房户3户),具体见附件1、附件2。请有关乡镇(街道)加快改造进度,务必于1130日前完成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请有关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方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标准,必须配套卫生厕所、厨房,完善住房基本居住功能,注重满足通风、透气、采光等基本要求,引导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请你们要强化质量安全巡查和竣工验收,做到逐户现场质量安全巡查,逐户进行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三、有关乡镇(街道)要扎实做好危房鉴定、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切实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资料规范、完善。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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