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2021年度梁平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2021年度梁平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梁平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 渝建管〔2021〕216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受检企业共4家。其中,受检建筑施工企业4家,合格2家、部分合格1家、不合格1家。
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相关规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屏蔽不合格的受检资质信息,企业不得申请不合格的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的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的受检资质。
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的受检资质,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告知书,告知书送达5日后无异议的,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决定书,撤回其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对整改期满整改合格的受检企业,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