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公共住房保障、住房资金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统筹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核查工作。
(2)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房屋住用安全鉴定。
(4)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白蚁防治科)、公共住房管理科、住房资金管理科、房屋安全鉴定科。
经编办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22名,实有人员22名。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2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010.2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5186.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22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22.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010.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3.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186.26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9.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9.44万元,比2022年增加50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18万元,比2022年减少17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61.26万元,比2022年增加5186.2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管理项目、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61.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勇,联系方式:1592345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