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财政性资金、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和人民防空科技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人民防空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部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访办)、党建科(法制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科(住房保障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科技发展科)、城市建设提升科(房屋征收科)、排水管理科(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物业监督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人民防空科)等12个科室。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现有人员编制总数18名,实有1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90.62万元,支出总计3,990.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705.5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8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5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705.5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9.1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9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705.5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907.2万元,占22.7%;项目支出3,083.41万元,占7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结余部分现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0.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8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705.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705.5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5.65万元,增长644.0%。主要原因是我委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1587.84万元,我委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557.22万元,我委建筑企业扶持资金项目439.31万元,我委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333万元,返还实验幼儿园建设的东城幼儿园项目配套费、双桂幼儿园建设的双桂幼儿园还建项目配套费47.29万元等项目年初未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5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人员晋升及经费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39.44万元,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收支增加557.22万元,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收支减少705.5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7.11万元,增长644.3%。主要原因是我委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1587.84万元,我委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557.22万元,我委建筑企业扶持资金项目439.31万元,我委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333万元,返还实验幼儿园建设的东城幼儿园项目配套费、双桂幼儿园建设的双桂幼儿园还建项目配套费47.29万元等项目年初未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结余部分现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83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6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06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增长0.0%。
(3)城乡社区支出3,357.29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2.85万元,增长796.7%,主要原因是我委房交会契税补贴项目1587.84万元,我委返还储备粮公司10万吨粮仓建设配套费项目557.22万元,我委建筑企业扶持资金项目439.31万元,返还实验幼儿园建设的东城幼儿园项目配套费、双桂幼儿园建设的双桂幼儿园还建项目配套费47.29万元等项目年初未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65.57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89万元,增长954.1%,主要原因是我委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333万元年初未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33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考核等调标及退休人员去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平时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40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租车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6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淤泥处置费和运输费100.86万元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75万元,增加25.86万元。本年支出10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6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淤泥处置费和运输费100.86万元较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75万元,增加25.8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8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且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且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6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县业务交流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1.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因为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082.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能按进度、要求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房交会契税补贴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
项目
联系人 |
唐小娟 |
联系电话 |
13594534141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1587.84 |
1587.84 |
1587.84 |
100 |
10 |
10 |
其中:
区级支出 |
1587.84 |
1587.84 |
1587.84 |
100 |
10 |
10 |
补助区县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为活跃我区房地产市场,我委牵头组织举办了第九届、第十届房交会,对参加房交会项目成交业主缴纳契税进行相应补贴。 |
按照梁平区第九届房交会契税补贴政策,对参加房交会项目成交业主缴纳契税进行相应补贴。 |
按照梁平区第九届房交会契税补贴政策,对参加房交会项目成交业主缴纳契税进行相应补贴。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数量指标 |
套 |
= |
1893 |
1893 |
1893 |
100 |
18 |
18 |
是 |
时效指标 |
年 |
≤ |
2021 |
2021 |
2021 |
100 |
18 |
18 |
是 |
经济效益指标 |
亿元 |
≥ |
10.63 |
10.63 |
10.63 |
100 |
18 |
18 |
是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良中差 |
定性 |
优 |
优 |
优 |
100 |
18 |
18 |
是 |
满意度指标 |
% |
≥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18 |
18 |
是 |
说明 |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