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区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区委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区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负责区政府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以及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网络化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处理相关涉外事务。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应急管理、法制职能分别移交区应急局、区司法局,新增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下属区电子政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45.4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4553万元,比2018年增加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4553万元,比2018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67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文山会海,会议印刷等支出减少。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比2018年减少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9.5万元,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2018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公车运行费用。201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61.6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9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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