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22 [ 发文字号 ] 袁驿府发〔2021〕2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关于印发《袁驿镇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35日至4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袁驿镇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2021311

袁驿镇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见附件1),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按照《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梁平农委发〔202119号)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时间定为: 35-420日。其中,35-39日,春防摸底调查及物资领取阶段; 310-415日春防行动阶段。416-420日进行春季防疫自查和总结工作。各村春防具体时间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确保各村组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春防期间,要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必要时才可采取临床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时,要及时上报、规范处置。特别是发现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典型临床症状的,必须立即果断先期处置,防止扩散蔓延。普查发现仔猪腹泻、猪链球菌病、猪丹毒、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继续按照《梁平县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梁平农委发〔201614号)要求,对牛羊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普查,及时更新完善档案。要及时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各村(居)要监督指导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业主制定消毒制度,建立消毒台账,完善消毒记录,配置车辆进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员进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设施设备,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的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在春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务必做到圈舍、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全覆盖。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三)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的强制免疫病种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市级财政补贴的免疫病种有犬只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的代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对纳入先打后补政策管理的养殖场,监督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疫苗,自行开展强制免疫。强制免疫仍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开展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开展指导免疫,对散养户开展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见附件2)。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农业服务中心《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和种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不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带好队、消好毒、督促落实,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圈,圈不漏畜。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春防行动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工作职责。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益农袁驿分公司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要积极推行镇政府牵头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村社干部协助配合、兽防人员(包括镇农业服务中心官方兽医、益农袁驿分公司防疫员)和养殖场业主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对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目标责任书,明确防疫责任,强化其强制免疫义务,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督促建立完善相关防疫制度和档案,确保防疫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春防行动中,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要组成督查组深入村组、农户和养殖场开展督查,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春防结束后镇政府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实施秋防自查工作。春、秋防疫自查结果、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作为2021年度村(居)、益农袁驿分公司考核依据。

(四)强化考核评价。按照三项制度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春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推动春防工作落实。考核评价以强制免疫密度、消毒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为核心指标。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强化免疫,认真查找原因和追究责任。用考核结果来计算、核定、发放的防疫补助,依据考核结果形成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六 、信息报送

春防期间,免疫信息及工作情况,每天由益农袁驿分公司向镇农业服务中心实时报告,对免疫、消毒、普查等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开展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