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袁驿镇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袁驿镇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今年我镇相继遭受洪涝、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致使11个村社区共计8662人受灾。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20〕11号)和《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和应急局下拨的2019-2020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61.6万元。现根据各村居冬春救助上报实际情况做如下分配:
袁驿镇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村(居) |
户数 |
人数 |
分配资金(万元) |
备注 |
胜名村 |
219 |
330 |
6.63 |
|
袁驿村 |
157 |
462 |
9.45 |
|
邵兴村 |
57 |
118 |
2.37 |
|
石榴村 |
161 |
443 |
9.04 |
|
兴山村 |
235 |
461 |
9.41 |
|
民主村 |
113 |
233 |
4.82 |
|
柳河村 |
11 |
44 |
0.9 |
|
叶岩村 |
131 |
250 |
5.17 |
|
响滩村 |
55 |
111 |
2.27 |
|
清顺村 |
248 |
555 |
11.34 |
|
紫云社区 |
2 |
4 |
0.2 |
|
合计 |
1389 |
3011 |
61.6 |
五、工作要求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所有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完毕,其原始凭证用于财政做账,应急办保存复印件。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