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梁平农委发〔2023〕8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梁 平 区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 (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梁平农委发〔2023〕8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梁 平 区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 (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渝财农〔2023〕83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
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恢复生产。
二、支持对象和使用环节
三、使用方式
资金直拨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受灾养殖场(户)安排减灾资金。受灾养殖场(户)开具正式发票到乡镇(街道)报账。
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核对无误后,及时全额拨付给业主,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图片(灾情及恢复)、发票等资料收集档案建立工作。
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第五批救灾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第五批救灾资金预算表
预算代码 |
预算单位名称 |
金额合计 (万元) |
支持养殖场户数(个) |
707000 |
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人民政府 |
0.4 |
1 |
708000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镇人民政府 |
1.6 |
1 |
716000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
9.3 |
5 |
719000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
9.8 |
4 |
722000 |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
4.9 |
1 |
合计 |
26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