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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预算报告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镇2023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018.86万元。结合我镇2023年的可供财力和2022年收支情况,作出以下预算支出安排(不含增资因素),其合计为2018.8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9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6.12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07.61万元(含禁毒工作经费)、组织事务23.23万元);

2.国防支出:4万元(其中:民兵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5.45万元(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45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64万元(其中:群众文化59.6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22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2.5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57.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6.98万元、抚恤8.4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7.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46.4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42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其中:农村环境保护5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万元);

9.农林水支出:534.6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105.8万元、林业和草原14万元、水利70.2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344.55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65.5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5.53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好财政监督工作,严格会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要抢抓机遇,勇于挑战,变压力为动力,坚定发展信念,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镇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对辖区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等进行管理。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对市场进行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承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工作和普法活动,向群众传达党中央精神及文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具体有以下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设置行政单位1个(袁驿镇人民政府,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6.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6.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36.96万元,国防支出预算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5.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5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3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5.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6.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4.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86万元,比2022年增加20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职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86.68万元,比2022年增加8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增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进行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4.18万元,比上年增加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职工,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等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6.5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泽亮

联系电话:023-536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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