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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23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理会文件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几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认识到法治政府的建设是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有利于促进法治完备,有利于严格公正司法,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工作举措。我们按照《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工作要点的形式,要求各行业部门按文件规定落实任务。

二、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全镇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今年《民法典》公布,为了自学方便,人手一本《民法典》,方便了干部的学习,为《民法典》在我镇的落地落实打下了基础。我镇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我镇42名干部参加网上法治理论学习,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全镇35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除工勤人员外,全员持有行政执法证。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2020年我镇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宣传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3月15日、6月26日,开展了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了对环保、电力、国家安全、信访条例、反邪教、禁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次,接待咨询100多人次,悬挂横幅58条。

(二)通过举办院坝会以案说法,讲老百姓身边的事,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

四、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镇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镇政府为加快政府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修建了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选派了各站所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镇干部进驻服务大厅,更好的服务群众,有力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通过设置便民服务项目公示,对全镇重点项目、干部任用、执法内容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全镇无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纠正的案件。无未按规定办理司法建议、检查建议、行政复议意见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事项发生。

(二)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辖区内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例如,今年“新冠疫情”期间,为了防止疫情扩散,在一定程度上要控制人员及车辆的流动,人群的聚集,流入人员的检测,工作难度大,但全镇10余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工作,按照依理依法的原则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既完成了疫情防控任务,又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加大法治审核制度的力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镇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镇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镇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关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程序是否合法。要由本机关法治审核机构或法治审核人员进行法治审核,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报书记办公会或镇集体办公会研究审批,未经法治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全镇无因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不力决策机关建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无因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被修改和被书面提醒情况发生。

五、强化政府的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为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形象,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通过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政府”建设更上一层楼,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和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坚持“村帐镇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执法程序的规范指导,切实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我们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对执法程序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而详细的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随意性问题。在部门的自我监督方面,我们要求各执法部门要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本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在社会监督方面,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栏、聘请人大代表、纪检监察员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四是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各执法部门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积极办理投诉,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维护了政府形象。全年按时办结市政府公开信箱(电话)、区公开信箱(电话)14件。

六、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一)推基层群众“三治”工作。扩大村民群众三治工作,完善各村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新群众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镇共10个村(社区)有6个按“三治”村的标准进行了建设。

(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行动,全年全镇调解纠纷135件,95%消化在村组,全年调解因务工死亡案件2起,身体伤害案2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化解历年纠纷1件。全镇没有由小事变大事,民事转刑事的案件发生。服务特殊人群,全镇有涉毒历史的人员93名,社区康复人员 4名。2020年新增外流贩毒人员1名,比同期下降50%。全镇精神障碍患者及疑是精神障碍患者105人,在管人员98人,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44人,签订了《严重精神障碍有奖监护协议》39份。对三级以上的患者实行每月联合走访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析研判形势,区、镇共兑现奖励金62500元。现有17名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治疗。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镇42名符合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项目的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了免费药物项目。对1名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困难的监护人进行了慰问,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全镇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依法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年信访件104件,其中网上代理90件,人民建议4件,已经处理104件,处理率100%,参评率100%;满意率100%。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按《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全镇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调查取证程序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3.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虽然经过几届普法活动,群众对普法意识有所提高,在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一些偏远村委会,由于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使之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4.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法治政府宣传能力较弱,有待于进一步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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