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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0295C/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荫平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荫平镇群乐村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脱贫群众长效稳定增收,促进群乐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收,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梁平财发〔2023〕7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着眼加快脱贫户增收致富步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稳定增收。

二、前期工作

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产业发展工作,相关人员多次进村入户广泛收集和征求群众意见,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荫平镇群乐村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名称

荫平镇群乐村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由村集体经济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符合自身产业发展条件的耕田机1台。

(三)资金来源

本次实施项目预计总投入1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资金不足由村集体自筹解决。

四、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和《重庆市梁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财政衔接资金由镇纪委牵头,联合财政等部门进行检查、审计、督查等工作。严格财政衔接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最大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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