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法、懂法、用法,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教育干部职工要尽快适应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行政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制定《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有效促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普法内容及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普法教育,营造学法、懂法、普法的法治氛围。
1.认真开展普法教育。一是局党组中心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学习。二是通过“三会一课”、职工会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召开案件警示教育职工大会,组织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近期典型案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规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试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全局在编职工参加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并全部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
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办事大厅的LED显示屏、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全体职工和办事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二是通过集中宣传、媒体宣传、日常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收等政策。三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工作,分6个片区召开42家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医保政策业务培训,营造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按照区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普法考试,积极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定期督促全局职工利用“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并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业务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排版、编号。严格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印制,首先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经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还要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严格遵守报备程序和报备时限。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区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包括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合法性审核意见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登记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对有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坚持规范依法行政,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1.不断强化医药领域专项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在全市统一工作部署下,出台《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梁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两定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坚持常抓常管的工作常态。二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先后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检验检查血液透析项目医保基金使用、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等多项联合检查专项治理行为,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三是加大举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应。截至目前,追回违规费用389.06万元;处缴违约金804.27万元,暂停医药机构医保网络结算6家次,解除医保服务协议5家次,查处涉嫌欺诈骗保行为案件1件。
2.严抓基层强基础,激发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活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医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梁平医保发〔2020〕50号),建立医院医保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内部监督。抓自查强整改、遍纠自我错误,动员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医保办,从而将医保监管触角延伸至医院分管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拟定工作任务。
3.聚合专业机构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30号)中“推进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等标准,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建立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范围可涵盖律师等,健全动态维护机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我局通过聘请律师,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依法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巩固业务知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加强信访维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增强窗口服务意识,注重政策解释和人文关怀,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把群众问题化解在第一时间。二是有效运行法律法规及现行政策,做好书面及网络信访的答复处理和领导接访工作,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建议提案办理系统。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同意,对提案办理的总体评价均为满意。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市级、区级相关要求,制定《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服务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落实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等四减工作,提升服务效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干部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党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派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组组长分别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并对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专题学习,加强警示教育。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有条不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区域内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待继续加强。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法制宣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定点药店、参保人等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其行为,预防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程序,完善各流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追责问责机制。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