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梁平委发〔2018〕50号要求,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区医保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22万元,比2018年增加40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已送审但暂时还未批复,基本支出还是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民政局进行预算信息公开;项目支出40822万元,比2018年增加4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三级财政补助列入部门预算,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了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成立医保局,不存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成立医保局,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方案已送审但暂时还未批复,“三公”经费支出还是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民政局进行预算信息公开。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8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志明
联系方式:023-5322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