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区医保局在2024年度专项整治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进销存不符无法证实诊疗的真实性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80317.19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追回医保基金180317.19元,处罚款178067.19元,处违约金11250.00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二、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区医保局在区内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791.72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16791.72元,处罚款16851.23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三、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卫生室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区医保局在2024年度专项整治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463.40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13463.40元,处罚款13463.40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四、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市级乡镇卫生院专项整治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云龙中心卫生院存在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未按规定保管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03566.57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503566.57元,处罚款539135.19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五、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高堂分室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区医保局接市局转办投诉举报线索,发现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高堂分室存在串换药品、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0746.64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40746.64元,处罚款65194.63元,暂停医保基金使用服务6个月,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六、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和平村卫生室违规违约案
2024年10月,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和平村卫生室存在村卫生室无医师执业、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等违规违约行为,区医保局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解除与该单位的医保协议。
七、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黄泥村青吉分室违规违约案
2024年10月,区医保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黄泥村青吉分室存在村卫生室法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等违规违约行为,区医保局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解除与该单位的医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