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第三期曝光典型案件(82件)
一、梁平慈宁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区医保局聘请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发现梁平慈宁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0107.01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80107.01元,处罚款80107.01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二、重庆市梁平区仁贤镇白鹤村卫生室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区医保局聘请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重庆市梁平区仁贤镇白鹤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1451.75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11451.75元,处罚款11451.75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三、重庆市双桂街道正龙村卫生室超量开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区医保局聘请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正龙村卫生室存在超量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8772.55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医保基金28772.55元,处罚款28772.55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四、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0家单位存在串换项目、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过度检查、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住院、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度,区医保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梁平区梁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梁平区红十字会医院、重庆铭兴医院、福禄中心卫生院、梁平利民医院、礼让中心卫生院、虎城中心卫生院、梁平康明眼科医院、和林镇卫生院、回龙镇卫生院、聚奎镇卫生院、仁贤镇长龙村鲢鱼分室、虎城镇大兴村卫生室、回龙镇兴农村卫生室、仁贤镇仁贤村沙河分室、荫平镇太平村卫生室、安胜镇龙印村卫生室、文化镇文化村卫生室、龙胜乡龙胜村卫生室、聚奎镇高碑村卫生室、碧山镇新元村卫生室、新胜镇五福村卫生室、屏锦镇柏树和龙河村联合卫生室、仁贤镇五一村卫生室、回龙镇云阳村卫生室、回龙镇杨柳村卫生室、蟠龙镇卫生院、梁平区第二人民医院、明达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双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安镇卫生院、梁平正固医院、金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碧山镇卫生院、大观镇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文化镇卫生院、梁平诚德中医医院、蟠龙镇平安村卫生室、云龙镇宝花村卫生室、聚奎镇爱和村高堂分室、聚奎镇石牛村卫生室、虎城镇大荣村卫生室、仁贤镇宏山村卫生室、屏锦镇笋沟村卫生室、聚奎镇席帽村沙岭分室、礼让镇新华村卫生室、屏锦镇横梁村卫生室、碧山镇黄桥村卫生室、屏锦镇芋禾村三台分室、安胜镇卫生院、星桥镇卫生院、荫平镇卫生院、回龙镇八一村卫生室、屏锦镇屏锦村卫生室、紫照镇卫生院、竹山镇卫生院、回龙镇杨柳村卫生室等64家存在串换项目、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过度检查、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住院、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95.95万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追回医保基金95.95万元,处罚款96.18万元,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施行联合惩戒。
五、重庆市梁平区红十字会医院等19家单位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记录混乱、违反价格内涵自定义收费、未按规定书写保存处方、传输对照错误等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度,区医保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梁平区红十字会医院、福禄中心卫生院、梁平利民医院、和林镇卫生院、聚奎镇卫生院、梁平区第二人民医院、仁贤镇广福村龙安分室、仁贤镇广福村卫生室、星桥镇河井村卫生室、石安镇卫生院、梁平正固医院、大观镇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梁平诚德中医医院、星桥镇卫生院、回龙镇八一村卫生室、屏锦镇屏锦村卫生室、双桂街道张桥村卫生室、七星镇金柱村卫生室等19家单位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记录混乱、违反价格内涵自定义收费、未按规定书写保存处方、传输对照错误等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违规报销医保基金8.28万元,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追回医保基金8.28万元,处违约金2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