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云龙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穿到政府工作全过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持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就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变更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区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要坚决予以取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加强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区级部门建成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指导下,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落实大部门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机构职能、编制、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奖优、治庸、罚劣作用。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强化我镇社会治理职责。
4.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镇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等“五张网”建设为着力点,推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全镇所有村(社区)共110个网格室均配有网格长、网格员、兼职巡逻队员,共168人,服务网格室内的群众,化解邻里矛盾。从2017年10月底至今,“雪亮工程”建立的电子监控平台长期处于运行状态,对场镇出入口及重点路段进行监控。利用乡规民约引导居民自我规范,成立云龙镇整治城乡居民滥办酒席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深入各村(社区)民小组召开座谈会、院坝会收集意见,广泛倡议,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村规民约操办酒席。
5.优化公共服务。在区级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指导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作为我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所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纳入目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镇村政务公示栏公布。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9.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332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我镇今年扶贫动态调整时,通过院坝会,群众代表会向群众告知相关扶贫信息,以及贫困户的认定。我们将继续坚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在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做好民意调查。
1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应评尽评,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分级备案目录制度和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推介目录制度。
1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18年11月续聘了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出任我镇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前的协商、谈判、征询和研讨等重要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参与度增加,我镇也逐渐重视法律顾问意见。
1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镇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我镇始终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由镇纪委报送调查处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我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法规授权、依法委托等权力下放措施,依法规范和限定我镇人民政府受委托的执法职权,明确委托依据、委托事项和委托责任,建立委托执法报备制度。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在有条件的领域积极稳妥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服务与执法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18.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镇按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试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生产检查、笔录调查时工作人员均佩戴了执法证件。机关职工通过法治理论学习及考试,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身份性质、职责权限和程序等。
1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公示了行政执法监督电话、投诉举报途径。
2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正面引导,对典型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曝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我镇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任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等与部门利益直接挂钩或变相挂钩的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镇政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镇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经过镇党委会、法律顾问研判等程序。我镇实行政府工作民生实事进行每年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制度,群众参与度高,收效明显。
22.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我镇实行内部常态化监督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镇纪委、镇财政办,对我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经多项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2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各村(社区)设置举报箱、公示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微博公众号及时回应相关舆情资讯。
2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镇及时发布相关政务,并要求村(社区)及时更新公示栏信息,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要民生和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领域通过镇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政务动态,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
2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镇坚持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告”制度,我镇各办所化解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共4件。在重点时间段,均制定了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进行摸底,依法应对,全方面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在日常接访接待中,引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通过协商、座谈以及第三方调解等方式化解多起矛盾纠纷案件。
27.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和人民调解制度。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委员会,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由镇司法所牵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共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96件。我镇将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8.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推行网上信访,我镇解决办理网上投诉71件,逐步畅通“信、访、网、电”等多形式的诉求表达渠道,严格推进“诉访分离”,通过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有序退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9.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3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提高了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3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镇、村(社区)两级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镇党委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全镇各单位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3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检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33.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了公共文化宣传阵地的共享共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34.法制机构力量建设。选拔1名有法律知识背景的社工,补充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增强了我镇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真重视、真自查、真整改,应查尽查、应除尽处、应报尽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二)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文件清单制度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文件清理建立文件清单制度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制度事项的审查关。
(三)需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等有关工作,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科学确定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半径和覆盖人群,让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居民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把法治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镇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镇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二)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镇人民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镇党委、人大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四)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巩固工作成效。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宣传阵地的共享共用。依托“互联网+普法教育”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法制机构力量建设。合理设置政府法制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法制科(办、所、中心),选拔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充实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切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我镇党政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做到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镇村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建立任务清单和推进台账,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来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特此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