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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31451/2025-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本级)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31451/2025-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本级)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本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至2024年12月,本单位编制数32人,实际在职人数27人。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群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241.39万元,支出总计3241.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万元、下降2.3621.7421%,基本保持一致。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241.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万元、下降2.3621.7421%,基本保持一致。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24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万元、下降2.3621.7421%,基本保持一致。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4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万元、下降2.3621.7421%,基本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3万元,减少0.7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8.13万元,增长64.8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民政、乡镇污水管网,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项目费用增加。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3万元,减少0.7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8.13万元,增长64.8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民政、乡镇污水管网,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项目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49万元,占2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1万元,增加4.54%。

(2)国防支出5万元,占0.16%,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3)公共安全支出39.72万元,占1.28%,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74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23.92%。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4.58万元,占2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58万元,增加60.97%。

(6)卫生健康支出46.5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下降9.63%。

(7)节能环保支出35.68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2万元,下降28.64%。

(8)城乡社区支出24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万元。

(9)农林水支出1193.21万元,占3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08万元,增长207.43%。

(10)交通运输支出94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5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万元,增长115%。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99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9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52.81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3万元,降低13.06%。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6万元,减少4.0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抚恤金、生活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4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万元,减少2.57%,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2万元。本年支出1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减少1.77%。较年初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0.03万元,增加0.6%;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万元,减少2.57%。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暂未开展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待后续此项工作开展后按规定进行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暂未开展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待后续此项工作开展后按规定进行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37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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