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1-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1-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梁平应急发〔2020〕19号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工业园区安全环保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梁平司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区应急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相关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通知如下:
1.《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19〕38号)。
2.《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零售烟花爆竹安全存放仓监管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19〕2号)。
上述文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