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MB1958632Q/2023-001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3 |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梁平减灾办发〔2023〕22号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雪灾、地质、洪涝、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我区部分农村居民住房倒塌和损坏。为规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受灾地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梁平应急发〔2019〕24号转发)、市应急局《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减办〔2023〕26号)、《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减办〔2023〕31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全程跟踪恢复重建进度、帮助解决重建困难,加快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实加强恢复重建工作指导,落实用地审批、房屋选址、质量监督、建设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对象
(一)摸清底数,准确核实倒损住房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以来统计的倒损住房情况进行逐一核定,尽快确定恢复重建对象,抓紧制定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方案,按照“确定一户、重建一户”的原则,根据恢复重建进度分期、分批发放救助资金。对在原址或自行选址自建的,要加大引导,督促农户尽快开工新建;对到统建区按统一规划建房的,要尽快签订重建协议,加快重建进度;对有意愿到城区、集镇购买商品房和购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安全闲置住房的,要及时跟踪掌握购房协议签订和产权证办理过程,以便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二)明确资金补助对象范围。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一是因灾损毁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因年久失修而倒损的危旧房屋;三是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四是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三)严格救助对象审批程序。
倒塌、 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区定”的程序确定。
1.本人申请。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家庭所有住房情况(是否唯一房屋)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并承诺对申请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复印件;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损坏需恢复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街道)审核。
4.乡镇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后,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乡镇(街道)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倒塌、损坏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修缮房屋由乡镇(街道)审定,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5.区审批。区应急局接到乡镇(街道)上报的相关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三、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助范围、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倒房重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地灾避险搬迁、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等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要商相关部门对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提出减免优惠政策,统筹推进。
(二)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每户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5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如补助标准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损坏房屋修缮,根据资金筹集情况、倒损住房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对象予以重点帮助和扶持。重建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区应急局商区财政局核拨,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对于乡镇(街道)自行提高补助标准和损坏房屋修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乡镇(街道)自筹,区应急局根据资金总量和乡镇工作开展情况适当给予补助。
三、落实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补助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后,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发放。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高效。
四、实施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一)落实项目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倒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同时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和幻灯片,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二)统一设置标识。重建工程竣工后,无论是集中重建点,还是分散重建点都要设置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志牌(应急安居工程),标志牌由区应急局统一制作发放。
(三)严格监督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张榜公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区应急局将适时对相关乡镇(街道)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项目管理情况等,并视情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强化政策宣传,防范化解风险
各乡镇(街道)务必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舆论引控;要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倾听受灾群众心声,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点;要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如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及时报送资料,迎接督查检查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加快工作进度,最迟10月份全面进入施工建设,力争在2024年春节前完成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任务。坚持每月底前更新报送进度表,便于及时掌握调度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9月15日前报送附件1、2、5(纸质件和电子件),10月15日前报送附件3、6、7、8、10、公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旧房产证(报送报纸质件,复印件均需盖政府鲜章)。
联系科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联 系 人:杨翼辉、陈英兰
联系电话:53336610、15123544388、18290572115
资料报送邮箱:342191236@qq.com
附件:1.2023年受灾人员集中重建及分散重建计划统计表
2.2023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一览表
3.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
4.因灾倒房重建拟纳入资金补助对象公示
5.2023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6.倒房重建明白卡
7.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表(模版)
8.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
9.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10.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参考模版)
11.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12.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13.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附件1
2023年受灾人员集中重建及分散重建计划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受灾乡镇(街道) |
集中重建点建设个数(个) |
集中重建点建设地点 |
集中建设住房总户数 |
其中 |
集中重建点计划投入情况 |
是否 |
分散建房计划 | ||||||
受灾人员建房户数 |
受灾人员建房人数 |
受灾 |
受灾 |
集中重建点 |
当地 | |||||||||
受灾人员 |
基础设施 | |||||||||||||
户 |
户 |
人 |
间 |
平方米 |
万元 |
万元 |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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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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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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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只统计需纳入资金补助范围的;
2.集中重建点建设地点,请按此填写“镇+村+组+小地名”;
3.分散建房计划,填乡镇(街道)分散建房汇总数;
4.此表与附件2数据需一致。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间
序号 |
家庭情况 |
因灾倒损住房情况 |
重建规划 |
拟修缮房屋间数 |
拟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
重建、修缮进度 |
过渡期安置情况 |
备注 |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家庭情况简要描述 |
住房间数 |
房屋结构 |
受灾时间 |
灾害种类 |
倒塌住房间数 |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
一般损坏住房间数 |
拟重建间数 |
重建形式 | |||||||
集中 |
分散 |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统计全年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不论是否纳入资金补助范围均需统计,请根据今年通过报灾系统报送的台账进行摸排;
2.拟纳入资金补助范围填“是”或“否”;
3.重建、修缮进度填“已开工 ”“已完工”“未开工”等;
4.“过渡期安置情况”填具体的人员安置情况,如投亲靠友自行安置、政府租借房屋临时安置等;
5.家庭类型: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附件3
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
单位:人、万元、间、平方米
受灾日期 |
自然灾害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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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原有住房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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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乡(镇、街道)村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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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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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住房间数 |
损坏住房间数 |
计划重建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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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计划 |
重建面积 |
重建住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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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户 主(签字捺印): | |||||
村民委员会意见: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
区应急局审批意见: | |||||
备注 |
说明:1.申请内容: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也可另行书面申请,本表申请栏只简要填写相关情况)
2.此表一式两份。经区应急局审批后,各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局各存一份。
附件4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年因灾倒房重建拟纳入资金补助对象公示
经民主评议,拟将下列人员确定为今年因灾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不实不当之处,敬请广大村民反映举报。
村(社区)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户主 姓名 |
住址 |
家庭 人口 |
倒塌或者严重损坏 住房 |
拟救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
倒塌住房间数 |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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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示补助标准,由按实际情况填写。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23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间、万元、%
乡镇 (街道) |
倒房和严重损房重建情况 |
一般损房修复情况 |
资金投入情况 | |||||||||||||||
需重建数量 |
已开工 |
已竣工 |
需修复数量 |
已修复 |
合计 |
中央 财政 |
市级 财政 |
区县 财政 |
其他 (含救灾捐赠) | |||||||||
户数 |
间数 |
户数 |
间数 |
开工率 |
户数 |
间数 |
竣工率 |
户数 |
间数 |
户数 |
间数 |
修复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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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开工率、竣工率、修复率均按户数计算;
2. 开工率是指已开工建设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竣工率是指已竣工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倒房重建明白卡
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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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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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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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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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时间和灾害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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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 房屋 |
总投资 |
是否原址重建 |
重建地址 |
建房手续审批情况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重建间数(间) |
重建结构 |
动工 时间 |
完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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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
合计 (万元) |
自筹 (万元) |
借贷 (万元) |
税费减免(万元) |
政府救助(万元) |
社会捐助(万元) |
其它投入折款(万元)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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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帮扶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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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帮扶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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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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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卡一式四份,重建户、村(居)、乡镇(街道)、区应急局各一份。
附件7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表(模版)
单位:人、万元、间、平方米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家庭类型 |
||||
家庭住址 |
乡(镇、街道)村组 |
联系电话 |
||||
实际重建情况 | ||||||
住房结构 |
重建间数 |
重建面积 |
是否原址重建 |
动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投入资金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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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意见 |
建议按间进行补助。 | |||||
重建户主签字: | ||||||
所在地乡镇(街道)意见 |
同意按间进行补助,每间补助万元,补助万元。 | |||||
备注 |
说明:1.家庭类型为: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2.自然灾害种类: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地震、山体崩塌等;
3.独立厨房、厕所、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4.验收时,拍重建房全景照片,完善“十六要件”;
5.还未完工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8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 |
家庭地址 |
家庭 |
家庭类型 |
重建规划 |
实际重建情况 |
纳入补助范围房屋间数 |
需补助金额 |
备注 | |||||||
间数 |
面积 |
住房结构 |
重建间数 |
重建面积 |
是否原址重建 |
动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投入资金 | ||||||||
人 |
–– |
间 |
平方 |
–– |
间 |
平方 |
–– |
–– |
–– |
万元 |
间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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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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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家庭类型: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9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灾区民房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区政府和市应急局的统一部署, 梁平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应急局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完成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 户、 间(重建名册附后),其中受灾人员新村建设点 个、 户、 间。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完工,受灾人员在 年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二、工作责任
(一)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局)责任
1.负责按时拨付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对倒房户给予必要的政府救济;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受灾人员生产恢复和住房重建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3.负责受灾人员建房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
1.负责开展倒房户基本情况的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建房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受灾人员重建住房的选址、规划;
2.负责建房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组织群众开展帮工投劳,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建房困难;
3.负责受灾人员建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办理受灾人员建房相关手续,填发《受灾人员倒房重建明白卡》,并确保兑现;
4.负责落实受灾人员建房工作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受灾人员重建房竣工后进行验收;
5.负责集中成片建设住房的“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和地基平整);
6.负责受灾人员建房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三、奖惩
(一)对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好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表彰,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情况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在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中出现贪污、挤占、挪用救灾资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及因监管不力发生严重建筑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区应急局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一份。
区应急局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公章) (公章)
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10
乡镇(街道) 年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参考模版)
填报单位(盖章): 区 乡镇(街道)
序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家庭人口(人) |
救助人口(人) |
一卡(折)通账号 |
救助金额(元) |
银行账号 |
备注 |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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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_____乡镇(街道)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万元、万元/户
乡镇(街道) |
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
一般损房修缮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 ||||||||||
发放金额 |
户均补助标准 |
发 放 户 数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低保对象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或低收入家庭 |
其他 |
发放金额 |
户均补助标准 |
发 放 户 数 |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户 数 |
户均补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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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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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补助对象的不同类型和身份,补助标准可进一步区分细化明确。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
附件12
梁平区2023年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乡镇(街道)名称:
户数 |
共有类 | ||||||||||||
重建说明 |
重建方案 |
资金文件 |
倒房台帐 |
公示资料 |
验收情况统计表 |
资金发放花名册 | |||||||
花名册 |
是否银行打卡 |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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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类 | |||||||||||||
个人申请 |
审批表 |
核查报告 |
民主评议 |
身份证 |
户口本 |
宅基证 |
明白卡 |
验收表 |
旧房照片 |
新房照片 |
永久性标识 |
其它 |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是否 |
是否 |
人数 |
是否相符 |
补助金额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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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审核时间:
说明:1.请将以上要件按表内顺序归档;
2.如举行了新居入住仪式的,将相关资料归在合适位置;
3. 乡镇(街道)将归档后的档案资料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审核后拿回装订存档,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只收取审批表、验收表、验收情况统计表各1份,资金发放凭证复印件1份。
附件13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
十六要件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一、集中重建点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以点为单位进行十六要件档案存档,以点编写档案号,存档按先共有资料,后分户资料归档。封面为“重庆市梁平区**乡镇(街道)**集中重建点资料汇编,时间***”。档案具体顺序如下:
(一)共有资料
1、说明。包括重建的户数、间数,灾情原因,重建时间等基本情况。
2、档案资料目录。
3、重建点新房全貌照片。包括新建房全景、中景和标志牌照片。
4、重庆市区(县)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5、倒房重建方案。包括区县倒房重建方案、乡镇倒房重建方案。
6、下拨资金文件。区县应急、财政下拨资金文件。
7、倒房重建户台帐。
8、民主评议记录。(需参加评议人员签字)
9、公示资料。包括补助资金公示资料。
10、责任书。包括区县与乡镇或乡镇与居委会签定的责任书。(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可装在分户资料中)。
10、倒房户领款花名册。原则上实行打卡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需要有重建户主的签名、手印。
11、如有超出以上范围的共有资料,按自定顺序存在共有资料后。
(二)分户资料
以户为单位,每户按以下顺序排列。
1、个人申请或审批表。如有单独的个人申请,申请存在分户资料中首页,如申请在审批表内,直接存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宅基证复印件。
5、明白卡。救助金额填写清楚。
6、旧房照片。
7、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
二、分散重建户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十六要件档案存档,以户编写档案号,先共有资料成册,后每户资料成册。封面为“重庆市梁平区**乡镇(街道)分散建房户资料汇编,时间***”。档案具体顺序如下:
(一)共有资料
1、说明。包括重建的户数、间数,灾情原因,重建时间等基本情况。
2、档案资料目录。
3、重庆市区(县)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4、倒房重建方案。包括区县倒房重建方案、乡镇倒房重建方案(部分乡镇有方案)。
5、下拨资金文件。区县应急、财政下拨资金文件。
6、倒房重建户台帐。
7、公示资料。包括补助资金公示资料。
8、责任书。包括区县与乡镇、乡镇与居委会签定责任书。
9、倒房户领款花名册。原则上实行打卡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需要有重建户主的签名、手印。
10、如有超出以上范围的共有资料,按自定顺序存在共有资料后。
(二)每户资料
1、个人申请或审批表。如有单独的个人申请,申请存在分户资料中首页,如申请在审批表内,直接存审批表。
2、民主评议记录。(需参加评议人员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宅基证复印件。
6、明白卡。救助金额填写清楚。
7、旧房照片。
8、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
9、重建新房全貌照片(将永久性标志拍入照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