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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1-00102 [ 发文字号 ] 梁平减灾办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梁平减灾办发〔202116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地质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我区部分农村居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根据重庆市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梁平应急发〔201924号转发)和应急局《关于开展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76文件精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救助范围,严格审批程序

(一)准确核定倒损住房情况。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进村入户,现场查看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帐,摸清灾害损失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该项工作已通过《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查摸底受灾人员倒房重建有关情况的通知》进行安排布置)

(二)明确资金补助对象范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一是因灾损毁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三是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三)严格救助对象审批程序。

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

1.本人申请。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家庭所有住房情况(是否唯一房屋)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并承诺对申请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复印件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用于核查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果报告》(乡镇民政办“经济核查系统”核查后出具)、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街道)审核。

4.乡镇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后,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乡镇(街道)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应急局。

5.区县审批。区应急局接到乡镇(街道)上报后,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助范围、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倒房重建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易地扶贫搬、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要商相关部门对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提出减免优惠政策,统筹推进。

(二)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今年,我区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每户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6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重建所需资金由区应急局商区财政局核拨,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对于乡镇(街道)自行提高补助标准和一般性损坏房屋维修所需资金,由乡镇(街道)自筹

三、落实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补助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一次性告知后,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发放。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补助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效。

四、实施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一)落实项目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倒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同时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和幻灯片,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二)统一设置标识。重建工程竣工后,无论是集中重建点,还是分散重建点都要设置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志牌(应急安居工程),标志牌由区应急局统一制作发放。

严格监督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张榜公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区应急局将适时对相关乡镇(街道)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项目管理情况等,并视情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强化政策宣传,防范化解风险

各乡镇(街道)务必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舆论引控;要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倾听受灾群众心声,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点;要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如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及时报送资料,迎接督查检查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加快工作进度,最迟10月全面进入施工建设,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工作任务,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祥和过年。

915日前报送附件12(纸质件和电子件),923日前报送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件),1010日前报送附件47811和核查报告、公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旧房产证(附件7只报电子件,其余的报纸质件,复印件均需盖政府鲜章)。

联系科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联系人:杨翼辉、陈英兰

联系电话:533366101512354438818290572115

资料报送邮箱:342191236@qq.com


附件:12021年受灾人员集中重建及分散重建计划统计表

22021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一览表

3.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情况登记册

4.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

5.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表

6.因灾倒房重建拟纳入资金补助对象公示

72021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8.倒房重建明白卡

9.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表(模版)

10.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

11.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12.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参考模版)

13.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14.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5日  

附件1

2021年受灾人员集中重建及分散重建计划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受灾乡镇(街道)

集中重建点建设个数(个)

集中重建点建设地点

集中建设住房总户数

其中

集中重建点计划投入情况

是否异地重建(是或否)

分散建房计划

受灾人员建房户数

受灾人员建房人数

受灾人员建房间数

受灾人员建房总面积

集中重建点建设总投资

当地建房造价

受灾人员住房建设总投资

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平方米

























































合计














注:1.此表只统计需纳入资金补助范围的;

2.集中重建点建设地点,请按此填写+++小地名

3.分散建房计划,填乡镇(街道)分散建房汇总数;

4.此表与附件2数据需一致。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件2

2021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间

序号

家庭情况

因灾倒损住房情况

重建规划

拟修缮房屋间数

拟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重建、修缮进度

过渡期安置情况

备注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类型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家庭情况简要描述

住房间数

房屋结构

受灾时间

灾害种类

倒塌住房间数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一般损坏住房间数

拟重建间数

重建形式

集中

分散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说明:1.此表统计全年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情况,不论是否纳入资金补助范围均需统计,请根据今年通过报灾系统报送的台账进行摸排;

2.拟纳入资金补助范围填

3.重建、修缮进度填已开工 ”“已完工”“未开工等;

4.“过渡期安置情况填具体的人员安置情况,如投亲靠友自行安置、政府租借房屋临时安置等;

5.家庭类型: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附件3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情况登记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村组

家庭人口

家庭类型

受灾情况

重建实施情况

倒塌房屋间数

严重损坏房屋间数

一般损坏房屋间数

重建规划

房屋结构

建房总投资

资金来源

恢复重建形式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总额

单位造价

灾民自筹

政府救济

社会捐赠

借贷金额

其他 

集中

分散

--

--

--

--

--

--

间数

平方米

--

/平方米

--

--








































































































































































































































说明:1.此表仅登记纳入补助资金范围的重建情况;2.家庭类型: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负责人签字:填报人:

附件4

因灾倒房户需救济申请及审批表

单位:人、万元、间、平方米

受灾日期


自然灾害种类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原有住房间数


家庭住址

乡(镇、街道)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类型


倒塌住房间数


损坏住房间数


计划重建间数


建房计划总投入(含折款)


重建面积


重建住房结构


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主(签字捺印):

村民委员会意见:村民委员会(公章)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日     

区应急局审批意见: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公章)经办人:日     

备注


说明:1.申请内容: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也可另行书面申请,本表申请栏只简要填写相关情况)

2.此表一式两份。经区应急局审批后,各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局各存一份。

附件5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本人授权相关有权职能部门(详见备注2,向所有涉及的部门机构自行或委托查询、核对本人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等信息(详见备注3

授权自本人签名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或法定赡抚扶养人针对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其他需要凭经济状况进行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申请、获得或纳入监测范围期间均有效

所有授权人信息及签名、指模: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名、指模

备注






经办机构


经办人


申请人所属村社


授权时间


备注1:授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法定监护人签字授权(由法定监护人本人签名授权及按手印),授权人对其签名、指模及因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有权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县级及以上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核查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核查认定机构、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他各省市核对机构、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等)、乡村振兴部门。

备注3:授权核查所涉及的机构部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公安、卫健、医疗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车船管理、统计、残联、教育农业退役军人计生、民政、法院司法、扶贫、工会、应急管理、银行、保险、证券、通信、能源第三方支付、征信

附件6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年因灾倒房重建拟纳入资金补助对象公示

经民主评议,拟将下列人员确定为今年因灾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不实不当之处,敬请广大村民反映举报。

村(社区)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户主

姓名

住址

家庭

人口

倒塌或者严重损坏

住房

拟救助金额(万元)

备注

倒塌住房间数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说明:按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0.6万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5万元。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附件7

2021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间、万元、%

乡镇

(街道)

倒房和严重损房重建情况

一般损房修复情况

资金投入情况

需重建数量

已开工

已竣工

需修复数量

已修复

合计

中央

财政

市级

财政

区县

财政

其他

(含救灾捐赠)

户数

间数

户数

间数

开工率

户数

间数

竣工率

户数

间数

户数

间数

修复率




















注:1. 开工率、竣工率、修复率均按户数计算;

2. 开工率是指已开工建设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竣工率是指已竣工的户数占需重建户数的比例。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倒房重建明白卡

户主

姓名


家庭

住址


家庭

人口


家庭

类型


受灾时间和灾害种类


拟建

房屋

总投资

是否原址重建

重建地址

建房手续审批情况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重建间数(间)

重建结构

动工

时间

完工

时间











资金

来源

合计

(万元)

自筹

(万元)

借贷

(万元)

税费减免(万元)

政府救助(万元)

社会捐助(万元)

其他投入折款(万元)

小计














乡镇(街道)帮扶责任人


村社帮扶责任人


受灾人员签字


备注:

本卡一式四份,重建户、村(居)、乡镇(街道)、区应急局各一份。

附件9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表(模版)

单位:人、万元、间、平方米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家庭类型


家庭住址

乡(镇、街道)

联系电话


实际重建情况

住房结构

重建间数

重建面积

是否原址重建

动工时间

完工时间

投入资金








验收时间


验收人员意见

建议按间进行补助。验收人员签字(至少2人):

重建户主签字:

所在地乡镇(街道)意见

同意按间进行补助,每间补助0.6万元,补助万元。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备注


说明:1.家庭类型为: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2.自然灾害种类: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地震、山体崩塌等;

3.独立厨房、厕所、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4.验收时,拍重建房全景照片,完善十六要件

5.还未完工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10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验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地址

家庭人口

家庭类型

重建规划

实际重建情况

纳入补助范围房屋间数

需补助金额

备注

间数

面积

住房结构

重建间数

重建面积

是否原址重建

动工时间

完工时间

投入资金

––

平方

––

平方

––

––

––

万元

万元







































































































合计

















说明:家庭类型:一般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附件11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灾区民房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区政府和市应急的统一部署,梁平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应急局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完成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户、间(重建名册附后),其中受灾人员新村建设点个、户、间。要求在

日前完工,受灾人员在年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二、工作责任

(一)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局)责任

1.负责按时拨付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对倒房户给予必要的政府救济;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受灾人员生产恢复和住房重建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3.负责受灾人员建房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

1.负责开展倒房户基本情况的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建房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受灾人员重建住房的选址、规划;

2.负责建房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组织群众开展帮工投劳,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建房困难;

3.负责受灾人员建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办理受灾人员建房相关手续,填发《受灾人员倒房重建明白卡》,并确保兑现;

4.负责落实受灾人员建房工作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受灾人员重建房竣工后进行验收;

5.负责集中成片建设住房的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和地基平整);

6.负责受灾人员建房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三、奖惩

(一)对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好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表彰,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情况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在受灾人员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中出现贪污、挤占、挪用救灾资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及因监管不力发生严重建筑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四、本责任书一式

应急局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一份。

应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公章)   (公章)

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年

附件12

乡镇(街道)年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参考模版)

填报单位(盖章):区乡镇(街道)

序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补助金额(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1.资金发放后,请将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政府鲜章)1份交区应急局存档备查。

附件13

梁平区2021年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乡镇(街道)名称:

户数

共有类

重建说明

重建方案

资金文件

倒房台帐

公示资料

验收情况统计表

资金发放花名册

花名册

是否银行打卡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是否









个人类

个人申请

审批表

核查报告

民主评议

身份证

户口本

宅基证

明白卡

验收表

旧房照片

新房照片

永久性标识

其他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是否相符

是否相符

人数

是否相符

补助金额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审核人:审核时间:

说明:1.请将以上要件按表内顺序归档;

2.如举行了新居入住仪式的,将相关资料归在合适位置;

3. 乡镇(街道)将归档后的档案资料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审核后拿回装订存档,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只收取审批表、验收表、验收情况统计表各1份,资金发放凭证复印件1份。

附件14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

十六要件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一、集中重建点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以点为单位进行十六要件档案存档,以点编写档案号,存档按先共有资料,后分户资料归档。封面为重庆市梁平**乡镇(街道)**集中重建点资料汇编,时间***。档案具体顺序如下:

(一)共有资料

1、说明。包括重建的户数、间数,灾情原因,重建时间等基本情况。

2、档案资料目录。

3、重建点新房全貌照片。包括新建房全景、中景和标志牌照片。

4、重庆市区(县)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5、倒房重建方案。包括区县倒房重建方案、乡镇倒房重建方案。

6、下拨资金文件。区县应急、财政下拨资金文件。

7、倒房重建户台帐。

8、民主评议记录。(需参加评议人员签字)

9、公示资料。包括补助资金公示资料。

10、责任书。包括区县与乡镇或乡镇与居委会签定的责任书。(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可装在分户资料中)

10、倒房户领款花名册。原则上实行打卡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需要有重建户主的签名、手印。

11、如有超出以上范围的共有资料,按自定顺序存在共有资料后。

(二)分户资料

以户为单位,每户按以下顺序排列。

1、个人申请或审批表。如有单独的个人申请,申请存在分户资料中首页,如申请在审批表内,直接存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宅基证复印件。

5、明白卡。救助金额填写清楚。

6、旧房照片。

7、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

二、分散重建户材料汇编装订规范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十六要件档案存档,以户编写档案号,先共有资料成册,后每户资料成册。封面为重庆市梁平**乡镇(街道)分散建房户资料汇编,时间***。档案具体顺序如下:

(一)共有资料

1、说明。包括重建的户数、间数,灾情原因,重建时间等基本情况。

2、档案资料目录。

3、重庆市区(县)受灾农户倒房重建项目管理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4、倒房重建方案。包括区县倒房重建方案、乡镇倒房重建方案(部分乡镇有方案)

5、下拨资金文件。区县应急、财政下拨资金文件。

6、倒房重建户台帐。

7、公示资料。包括补助资金公示资料。

8、责任书。包括区县与乡镇、乡镇与居委会签定责任书。

9、倒房户领款花名册。原则上实行打卡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需要有重建户主的签名、手印。

10、如有超出以上范围的共有资料,按自定顺序存在共有资料后。

每户资料

1、个人申请或审批表。如有单独的个人申请,申请存在分户资料中首页,如申请在审批表内,直接存审批表。

2、民主评议记录。(需参加评议人员签字)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宅基证复印件。

6、明白卡。救助金额填写清楚。

7、旧房照片。

8、乡镇与个人签定的责任书。

9、重建新房全貌照片(将永久性标志拍入照片内)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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