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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梁平减灾办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 2024 年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 2024

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各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 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减办〔20246 号)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 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梁平府发〔202411 )文件要求,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分别对年度要点进行了任务细化和责任分解。现将《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2024 年全区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2024 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2024 年全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对接各专项指挥部重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

2.2024 年全区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

3.2024 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

4.2024 年全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 322


附件1

2024 年全区森林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推动火灾防控责任落实。

属地党 政责任

1

组织学习贯彻《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活动, 结合3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1期宣贯活动,落实各级行政首长抓森林防灭 火职责。

3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森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 民小组、林区 农户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3

乡镇(街道)在防火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森林防灭火 工作。

每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4

健全一长三员管护机制, 依托林长、监督员、指导员、护林员, 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6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部门管 理责任

5

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本部门森林防灭火责 任清单。

6月底前

各森防指成员单位

6

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气象等部门定期召开会商会,研判森林火险 形势。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7

启动应急响应时,区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派员成立工作专 班,实体化运行。

适时

区应急管理局、各森防指成员单位

经营主 体责任

8

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防灭火责任,划定责任 区,确定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

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护林员 责任

9

将林区固定哨卡守卡人员及流动巡查护林人员联系电话等登记造册, 签订巡山守护责任书(合同), 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

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二、进一步强化火灾源头管控。

强化宣 传教育

10

制定全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

3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11

积极对接全市大篷车宣传活动到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 月、“5 · 12 ”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

6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12

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将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敲门 行动”“万户万人义务宣传队,确保森林防火宣传不漏一户、不漏 一人。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强化风 险管控

13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实施挂图作战。

3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14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加密设置临时检查哨卡;加大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

10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开展隐 患排查

15

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实行一目标一台账,落 实隐患治理清单销号制。

10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梁平供电分公司

16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每一起违法用火行为和火情火 灾建立台账,做到成灾必查、有案必破;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 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案例。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各

乡镇(街道)

开展举 报奖励

17

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 隐患, 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三、抓好早期应对处置。

火险预 警监测

18

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号,适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森林草原火险预测。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

19

高森林火险时段,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 施。

10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火情早期处置

20

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火情处置队伍, 健全完善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6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21

依托《重庆市森林火灾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做好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工作。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

推进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提质增效,高火险时段,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林区带装巡查。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四、立足极端抓好应急准备。

队伍

23

参加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培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

督查

24

在春、夏防期间及重点时段,组织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深入各乡镇(街道)林区开展检查指导。

10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各森防指

员单位

25

督导各乡镇(街道)对现有森林防灭火设施清、修、建,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防火物 资储备

26

用好国债项目资金,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新增配备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完成防火公路和生物阻隔带建设任务。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开展科 学扑救

27

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发挥专业指挥和防火作战图作用,坚持规范组织、科学扑救。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通信

保 障

28

加强通信网络建设,配备配强移动基站,提升森林火灾发生时断网、断电、断路情况下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委、区通信单位、各乡镇

(街道)

五、补齐预防和救援短板

基础

建 设

29

完成全区2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任务。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30

完成林火视频监控接入应急管理部门。增补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 站,森林火险感知面积覆盖率达到55%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

31

推进森林防火道路、森林防火阻隔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防火项目年度资金计划任务。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

3

在有条件的林区建立微型森林消防站,配备简易扑火器具。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33

在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简易检查站以及林区重要设施、重点目标周边部署防灭火工具,进一步提升早期火情处理效能。

12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

开展

培 训

34

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骨干和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技能培训。

12月底前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5

组织一次全区森林防火演练,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智慧

防 火

36

贯彻落实数字应急建设总体要求,配合局工作专班做好自然灾害板块森林火灾模块建设运行。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

重要

会 议

37

每年3月、9月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森防指成

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附件2

2024年全区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压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

压实

各级

责任

1

区委常委会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至少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

全年

区防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双值班制度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汛期

3

各级党委、政府派1名领导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统一调度,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督导救援救灾工作。

临灾临险

4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至少聚焦备汛、战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1次调研,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重要节点

5

落实1名政府领导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430日前

6

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部署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

430日前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行业重要设施、重要区域的防汛抗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责任人,并挂牌公示。

8

将防汛救灾工作纳入一线岗位责任制推动落实,动态更新并在现场挂牌公示防汛抗旱责任人。

430日前

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管护单位

强化

统筹

9

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动员大会。

430日前

区防指、区防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汛期

11

从各部门抽调力量在指挥部集中办公,联动启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响应。

紧急状态下

12

组建跨部门联合工作组,检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13

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复盘总结工作。

汛中、汛后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二、夯实水旱灾害防治基础。

风险

管控

14

重点排查水利工程病险、河道碍洪设施、防洪风险点、山洪灾害危险点等。

全年

水利部门

15

负责重点排查城市内涝风险点等。

住建、城市管理部门

16

负责重点排查漫水路桥等。

交通部门、公安部门

17

负责重点排查涉水涉沟景区景点等。

文化旅游部门

18

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排查研判主管领域风险隐患。

其他各成员单位

防洪

排涝

19

续建龙象寺水库、七里沟水库建设,推进银河桥、中心水库建设,开展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和铜钵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治理河道26公里,开展山洪沟治理5条。

全年

区水利局

科学

调度

20

调度水利工程蓄水保供,制定抗旱应急调水方案,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保障城乡生活用水。

全年

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宣传

引导

21

组织中央和市、区级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全年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

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

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汛期

23

大力宣传防汛抗旱工作中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24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25

制作防汛纪实片、典型案例宣教片、防汛抗旱应知应会手册。

全年

区防办

三、提升监测预报预警精度。

提升

检测

能力

26

加快推进梁平区水文站点提档升级工程(梁平区水文现代化十四五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中小河流水情预警。

全年

区水利局

会商

研判

27

组织召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 研判汛期灾害趋势。

430日前

区防办、区气象局、 区水利局等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

即时组织加密会商,分析降雨及洪旱灾害趋势。

汛期

29

组织召开冬春趋势会商会,研究部署冬春基础设施建设。

930日后

四、提高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应急

预案

30

联动预警和响应,将暴雨、洪水预警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条件,推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数字化,点线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

430日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水库等设施管护单位

物资

储备

31

补充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编制物资调运预案,鼓励引进智能仓储系统, 提高物资仓储智能化管理水平。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演练

培训

32

分级分行业开展战汛—2024 ”防汛抗旱系列演练,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临灾

预警

33

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及时叫应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叫应机制,对孤寡老人、聋哑人、留守老人儿童、腿脚不便残疾人、窎散户等特殊群体, 落实乡镇党员干部、村组干部一对一叫应到人。

全年

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救援

救助

34

组织救援队伍前置至灾害高风险区域。

灾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

防救援支队

35

完成倒损房修复重建, 开展冬春受灾群众救助。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 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6

完成洪水淹没区域清淤消杀、受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影响企业商铺

复工复产。

灾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督查

检查

37

组织开展备汛检查。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8

组织开展灾险情应急应对督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抗旱)专项检查。

汛期

39

组织开展冬春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检查。

930日后

40

落实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430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1

建立党政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履职台账,定期通报履职情况。

汛期

42

制定防汛救灾三个责任人职责清单。

430日前

43

防汛救灾三个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 挂牌设施(区域) 检查指导全覆盖。

全年

复盘

调查

44

按照洪旱灾害调查评估管理权限,组织对因灾致人伤亡的洪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

灾后

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防指成员单位

45

对历史典型洪旱灾害进行数字化复盘。

全年

46

组织开展问题复盘。

灾后

附件3

2024 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完善责任体系。

属地责任

1

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

汛前

区地指

2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清单

汛前

区地指

属事责任

3

厘清农村切坡建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年内

区地指、相关成员单位

4

报请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监管责任。

年内

区地指办

5

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年内

区地指

岗位责任

6

健全专群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四重格员职责。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

7

严格落实指挥部3个刚性制度。

年内

区地指

8

组织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

汛前

区地指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

组织召开地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年内

区地指办

10

组织开展临灾和年度、汛前、汛期趋势分析。

年内

区地指办

11

严格开展地质灾害工作督查检查,对地震地质灾害重点工作考核奖惩。

年内

区地指办

12

印发2024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前

区地指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宣传 培训

13

组织一次全区地震地质灾害从业人员专业培训。

汛前

区地指办

14

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宣传知识六进活动。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规定,做到奖励一批,宣传一批。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地指办

16

抓好“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年内

区地指办

调查 评估

17

严格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开展调查评估。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18

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风险管控。

源头 管控

19

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约束和引导。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

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控。

年内

各相关行业部门

21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2

推进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的监管检查。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隐患 排查

23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行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汛前

各行业部门

24

开展地质灾害11万精细化调查。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5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三查和降雨三查制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街道)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监测

预警

26

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

27

持续推进人防+技防,严格落实群测群防监测预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综合 治理

28

避险搬迁217人。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9

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38处。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0

监测预警290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1

完成存量危岩治理工程107处、避险搬迁16处。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峡 危岩 地灾 攻坚

32

配置与需求相匹配的大型救援装备。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33

组织开展一次危岩地灾应急演练。

汛前

区应急管理局

34

每个危岩地灾点至少开展一次避险演练。

汛前

各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

小流

域管

35

探索建立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机制。

年内

区地指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

36

明确小流域风险管控责任。

年内

37

加快小流域风险预警和管控应用场景建设,做到全区104个小流域全覆盖。

年内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四、加强应急准备。

避险转移

38

推进避险转移两单三卡工作。

年内

区地指办、区规划自然资源

39

进一步规范避险转移五大关键环节。

年内

40

持续完善避险转移工作体系。

年内

预案管理

41

修订区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42

开展一次预案宣贯培训。

汛前

区应急管理局

43

组织1次包含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目在内的预案演练。

汛前

区应急管理局

44

每个地灾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避险疏散演练。

汛前

各乡镇(街道)

45

每个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年内

区教委

预警响应

46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汛前

区地指办

47

建立极端天气熔断机制

汛前

各行业部门

附件4

2024年全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着力机制重塑,持续提升协调运转能效。

组织架构

1

调整指挥部组织架构,修订工作规程。

5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能力评价

2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评价。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预警管理

3

组织各灾害敏感行业、乡镇(街道)开展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修订。

12月底前

区相关部门、各乡镇

(街道)

预案修订

4

修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0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二、着力固本强基,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质效。

5

开展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月度预估和暴雨、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

6

完善中小河流洪水涨水风险、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预警指标。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着力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响应联动实效。

灾害应对

7

开展“1+7+N”会商研判。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及一委四指各成员单位

8

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拓宽渠道

9

进一步完善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预警智能定向发布、指定区域发布、预警联动监测评估等功能。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

10

深化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预警处置,提升沪蓉、张南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浓雾和道路结冰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完善气象吹哨,公安、交通应急处置的预警联动机制。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四、着力基层基础,持续提升群防群治绩效。

科普宣传

11

开展气候变化、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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