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措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收集、掌握自然灾害有关信息,发布自然灾害灾情险情和预警信息,向上级报告工作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二)单位构成。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9.6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8.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2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9.66万元,主要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5万元,比2022年增加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5万元,比2022年增加19.6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区应急管理局机关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石小冉 联系方式:5333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