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根据《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梁平委发〔2018〕50号文件将原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是梁平区政府部门直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之中,目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梁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目前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下设4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矿山管理中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拟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自然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9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01.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00.3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101.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697.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5万元,住房保障56.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39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0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0.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01.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7.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7.15万元,比2021年实际拨款减少10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增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应急局5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01.64万元。
梁平区应急局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公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应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12万元,增长4.1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31.1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烟花爆竹打非、自然灾害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共有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特种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小冉 联系方式: 023-5322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