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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新盛镇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索引号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新盛镇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盛镇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盛府发〔20257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筑牢免疫屏障,确保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制定了《新盛镇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2535


新盛镇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 结合当前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202536—420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 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 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是动物防疫的基础性工作。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参照《2025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要落实好春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抓好消毒灭源。对全镇养殖场(户)、交易市场以及运输车辆、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明确养殖场(户)、交易市场、消毒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宣传普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春防工作氛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抓好防疫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按规定进行采样监测、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镇政府组织部门提前将春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要通过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养殖场技术人员、基层兽医人员等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政纪律意识教育,防范廉政风险。

(二)规范免疫行为。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

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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