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镇2020年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重庆市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方案》和区安委办、区减灾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高度敏感、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状态,认真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各个环节,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阶段
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开展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
(一)准备阶段(2020年2月28日前)
制定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2020年2月28日至5月10日)
全面落实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春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火源管控、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预警监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总结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森林火灾预防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火灾预防责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村采取分片包干、分工配合的原则,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体系。
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深化森林防火村(站)日巡查、镇农业服务中心每周开展抽查检查,全力做好巡山护林工作。
3.落实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林区经营单位、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预防主体责任,加强对老人、小孩、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严管野外火源
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野外用火审批,严禁未批先用等行为。春节、两会、“清明节”、“五一”和连晴高温关键时期,要增加巡护人员,增设防火检查站,严防火源入山,严管野外用火。在“清明节”祭祀高峰期,要采取买鲜花置换火烛等方式,疏堵结合,严格管控林区祭祀用火。在连晴三天以上天气时,要加大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坚决防止林区及周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等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要加大联防工作,建立联防机制,落实联防责任,狠抓联防区域巡山守卡、信息沟通、应急联动等各项工作落实。
(三)排查风险隐患
在春节前和“清明节”前各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重点排查林区或林缘的重点人群(精神病、智障、痴、呆、傻等)和重点区域(坟头、寺庙、景区、输电、气线路等)的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账入库,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四)强化宣传教育
在3月份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森林火灾预防知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进公共场所,林区有警示、学校课堂有宣讲。要重点强化春节、“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返乡过节人员、林区坟主,以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森林防火规划(2019-2025)》要求,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强化森林防火通道及林火阻隔系统、防火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预防综合治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春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根据森林火灾预防职责,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抓落实
要根据春季森林火灾预防行动方案,强化当前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落实,切实抓严抓实抓细,确保春季森林火灾预防专项行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