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新盛镇2023-2024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新盛镇2023-2024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梁平区新盛镇2023-2024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一、资金及来源:总资金0.6万元,区应急局下拨资金。
二、救助对象:
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建议把控以下原则:一般户:150—300元/人,每户不超过900元;低保户、建卡脱贫户、散养特困户、孤儿、边缘户、民政建卡贫困户:200—400元/人。
四、救助程序
1、镇村调查摸底
2、户主申请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
4、张榜公示
5、乡镇审核
6、资金发放: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
五、工作要求
1、严禁将救灾补助资金挪作他用。
2、严禁工作人员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讲人情托关系。
3 、应急办汇同镇纪委加强督导指导和抽查,完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