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款物管理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新盛镇2022-2023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新盛镇2022-2023年度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一、资金及来源

总资金12万元,区应急局下拨资金。

二、救助对象

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建议把控以下原则:一般户:150—300元/人,每户不超过900元;低保户、建卡脱贫户、散养特困户、孤儿、边缘户、民政建卡贫困户:200—600元/人,每户不超过1800元。

四、救助程序

1、镇村调查摸底

2、户主申请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

4、张榜公示

5、乡镇审核

6、资金发放: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

五、工作要求

1、严禁将救灾补助资金挪作他用。

2、严禁工作人员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讲人情托关系。

3 、应急办会同镇纪委加强督导指导和抽查,完善相关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