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新盛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负责镇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2.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3.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4.履行镇人民政府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5.履行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6.履行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部门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包括一个行政单位: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五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与上年一致,仅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更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5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20.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0.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5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7.19万元,国防支出预算5.00万,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3.23万元,文化与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6.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5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2.22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20.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部门预算收入2150.29万元,比上年减少20.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压减,增加农林水支出,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社区组织经费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民兵事业、交通劝导、综治巡逻、网格员、文化事业、环境整治、污水管网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村社区基层组织运转经费。
本年部门预算支出2150.29万元,比上年减少20.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压减, 增加农林水支出,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社区组织经费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7.19万元,国防支出预算5.00万,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3.23万元,文化与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6.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5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2.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民兵事业、交通劝导、综治巡逻、网格员、文化事业、环境整治、污水管网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村社区基层组织运转经费。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结转上年未使用完的城乡社区支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0.77万元下年使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 比上年略微减少1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略微减少5元,主要原因为考虑川渝合作项目接待可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略微减少10元,主要原因为严控三公经费但考虑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费、保养用增大略作调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本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73万元,比上年减少10.9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政策,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本部门合并编报了整体绩效目标。
(三)政府采购情况。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8.12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采购政策调整增加在框架协议供货平台的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石亚芳
联系方式:023-536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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