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为负责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市政、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为新盛镇人民政府汇总本级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汇总编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单独编报。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7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7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3、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潘文兵
联系方式:023-5366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