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个。2022年末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与上年一致。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所属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3.60万元,支出总计83.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3.6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其中:基本支出83.60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6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69万元,占9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6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0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盛镇人民政府本级与下属5个事业单位合并报表,本年单独报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单独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由新盛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展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潘文兵   023-536641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