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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720Y/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新盛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9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为重庆市梁平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行使乡镇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坚持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一)机构设置。

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有一个行政机构,五个事业机构,共六个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我镇在梁平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机构改革,调整了基本职能,设立独立编制机构6个。行政机构1个,下设立办公室8个;事业机构5个,新增退役军人服务站,改村建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撤财政所为行政内设机构财政办,保持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不变。六个单位帐合并为一套帐,预决算跟往年一样六个单位合并报送。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77.13万元,支出总计2,677.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85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7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85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7.13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8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1.76万元,下降31.4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本年项目结转下年49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45万元,占75.07%;项目支出543.77万元,占24.9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9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雨污管网项目460.00万元未完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7.1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5.85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85万元,下降14.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73万元,增长43.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雨污管网等项目529.87万元、组织事务50.52万元、民政优抚51.51万元、扶贫60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30.9万元、三峡库区基金2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8.76万元,下降30.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精简节约,过好紧日子的政策,民政优抚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发放,本年减少乡村振兴、风情集镇项目,本年项目结转下年495.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82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63.73万元、组织事务46.52万元、民政优抚51.51万元、扶贫43.82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22.59万元、三峡库区基金2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雨污管网项目460.01万元未完工结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82万元,占3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年中行政运行增加、增加组织事务及市场监督管理项目。

     (2)国防支出4.0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兵项目。

(3)公共安全支出17.05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综治网格化项目。

(4)教育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培训费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90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整及发放未休公休补助。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6.86万元,占3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1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整及发放未休公休补助,民政优抚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79.29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8)节能环保支出88.73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2万元,增长254.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垃圾收运保洁项目。

(9)城乡社区支出47.14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整及发放未休公休补助,追加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0)农林水支出415.12万元,占19.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1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年中改村民委员为社区,增加扶贫及库区基金建设项目。

(11)住房保障支出62.72万元,占2.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7万元,增长52.4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调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9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消防及自然灾害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24万元,增长49.0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年中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3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9万元,增长9.0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增加了办公费及劳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00万元,下降7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峡库区基金移民后扶资金公路硬化项目及彩票基金项目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年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00万元,下降7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峡库区基金移民后扶资金公路硬化项目及彩票基金项目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3.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82.7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均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综合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22.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4万元,下降69.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邻区县来我镇交流学习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9万元,下降93.7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3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6人,增加了办公费及劳务费,召开了两次人民代表大会。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万元,增长67.30%,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用较上年提高。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扶贫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8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起到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满足人民对生活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的要求,基本达到项目预期的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铁树村生产便道项目



主管部门

[201]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实施单位 

[155008]重庆市梁平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硬化生产便道3011米(宽1米、厚0.1米),改善铁树村1895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生产条件条件,带动水稻等产业发展,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缩短铁树村村民出行时间。项目及时开工率1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贫困户满意度100﹪

硬化生产便道3011米(宽1米、厚0.1米),改善铁树村1895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生产条件条件,带动水稻等产业发展,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缩短铁树村村民出行时间。项目及时开工率1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贫困户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基开挖及硬化

>=3011米

3011米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及时开工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根据实际核算成本,全镇投资

30万

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铁树村1895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生产条件条件,带动水稻等产业发展,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缩短铁树村村民出行时间

>=1895人

1895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政策持续

=1年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铁树村生产便道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硬化生产便道3011米(宽1米、厚0.1米),改善铁树村1895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生产条件条件,带动水稻等产业发展,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缩短铁树村村民出行时间。项目及时开工率1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贫困户满意度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硬化生产便道3011米(宽1米、厚0.1米),改善铁树村1895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生产条件条件,带动水稻等产业发展,减少农产品运输成本,缩短铁树村村民出行时间。项目及时开工率1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贫困户满意度100﹪。无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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