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梁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安委发〔2023〕6号)文件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党政领导责任,以“控事故、防灾害”为目标,聚焦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严控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组织保障
镇政府成立梁平区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专班,由刘启楷同志任组长,黄运河、陈兴国、袁野、袁纵情、郑建华同志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经发办、规建管环办、应急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合兴市场监管所、合兴派出所等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三、行动内容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九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政分管负责人要带头推动落实分管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强化宣传力度和社会共同监督。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QQ、院坝会、警示片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制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资金政府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
(二)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分级隐患排查机制,精准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迅速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五落实”,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环节要分别向镇人民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及时报告。
2.深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组织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为抓手,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危化品、建材、、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小微企业规模小、管理人员少、数量多、安全隐患多、条件差,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指导服务。
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行业监管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四)城乡结合部联合整治行动。
按照城乡结合部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小商店、小旅馆、小仓储、小物流、小生产加工作坊及小微企业安全综合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城乡结合部本质安全水平。
(五)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厘清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全面摸排各部门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存在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厘清镇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六)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形成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八)“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贸、危化、建设、地灾治理等行业领域要在7月底前完成一轮全面排查。
3.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九)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核查,督促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工作,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查排查走过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2.查整改不作为。对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的整改质量开展抽查核查;对清单库问题,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3.查责任不落实。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实施督查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务实履职。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0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细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底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统计(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0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例:5月30日上报5月份的数据)
附件: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统计表
附件
星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月度统计表
(单位名称):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4 |
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
业自
查自
改进
行抽
查检
查情
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镇级部门帮扶指导重点村(社区)(个次) |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家次) |
|
指导帮扶乡镇(街道)(个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
10 |
约谈通报有关区县及部门(次) |
|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
2 |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次) |
|
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次) |
|
3 |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现场督导检查(次) |
|
4 |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到企业宣讲(次) |
|
镇政府主要、分管负责人现场督导检查(次) |
|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到企业宣讲(次) |
|
镇安委会主要、分管负责人到企业宣讲(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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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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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在镇、村级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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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镇及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
8 |
组织开展考核督导检查(次) |
|
注:1.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统计。统计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0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统计表内容应围绕专项行动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