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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星桥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2 |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星桥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星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镇党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和区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书记钱建超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星桥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镇党委书记深入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分析研究反馈意见,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亲自指导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先后深入8个村(社区)督导指导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2023年3月9日,镇党委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村(社区)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讨论会,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班子成员、镇村干部即知即改,务求成效。2023年3月13日,镇党委会议上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制定了《星桥镇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星桥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等,把各项整改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2023年3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委巡回指导组进行全程督导指导。2023年3月30日,镇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镇党委班子认真学习《重庆市梁平区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估办法》(梁平巡发〔2023〕22号),并对持续深化做好我镇及各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2023年4月6日,镇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调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2023年4月19日,镇党委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抓实整改措施落实,集中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学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5月29日,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按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同时,针对部分整改过程中需要镇党委决策的事项,均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有力地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
(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镇党委班子成员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落脚点,带领分管部门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镇党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指导分管部门、村(社区)制定并多次完善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下达后,分管领导要求责任部门、村(社区)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吸取教训,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措施,不允许重复问题再次出现,强化了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班子成员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了分管领域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管控,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紧盯各项重点任务的主要节点,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项督导,并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镇纪委指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督办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逐项对账销号,对临近时间节点的倒排工期、每周关注进展,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决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部门、8个村(社区)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注重团结协作、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效保证了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在镇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中,将巡察反馈的40项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制定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责任明晰化、任务清单化、整改具体化。截至目前,区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类4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40个,整改完成率达100%。
二、突出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
整改工作中,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仔细梳理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按照任务分解的牵头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具体要求,逐项逐条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方面。
1.针对“星桥镇党委推动巡察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存在反弹”的问题。
一是组织镇村干部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结合院坝会、广播村村响以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野外焚烧秸秆、散养畜禽的危害,全镇干部群众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卫生有效改善。二是拆除张家沟水库下游河道及溢洪道内圈养鸭子设施。三是持续强化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力度,2023年已巡查20余次。四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对涉及的白发票入账单据全部开具正式发票进行整改。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把握资金支出关口,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规范化办理资金支出业务。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不够到位”方面。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八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2023年已组织开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镇党委班子的理论修养和决策水平。二是积极撰写并报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2022年12月,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撰写《立足梁平区域优势,做强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调研文章报送区委宣传部。三是组织召开星桥镇“学习强国”专题工作会1次,及时研判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在思想上提高重视,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3.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于2023年4月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坚决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坚决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邀请区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人对集体经济发展、三资管理、衔接资金项目策划申报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二是于2023年4月对高都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进行清洗养护,有效提升太阳能转换电能比例。2023年4月光伏发电收益增加1321元。三是督促恒鑫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2年通过院坝会等形式与大长村、横山村、双桥村、河井村村民进行协商,经村民同意,2022年9月全部解除入股合同。四是于2023年4月组织全镇各村(社区)股联社法人到巫山县下庄村学习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三变”改革工作先进经验,为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申报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库拓宽了思路。五是于2023年4月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关于印发<梁平区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强集体经济法人“三变”改革意识。六是两路村、大长村申报2024年集体经济收益项目时,分别制定了明确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保股东收益。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对卧床不起、行走不便的20余名群众进行上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三是将农房建设纳入镇2023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2023年4月镇党委对时任星桥镇规建管环办主任进行警示谈话,镇规建管环办加强日常监管,对全镇危房全部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联合镇经发办对辖区内农房建设专项检查15次,避免出现“少批多建”的情况。四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高都村7组退耕还林补助已发放到位。督促种粮大户于2023年1月兑现了群众的土地承包费。五是举一反三,强化土地流转风险管理,对15家大户进行了土地流转备案登记,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按时缴纳承包费。六是从2023年4月起,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针对“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宣传动员群众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2019年至2022年已改造112户。二是引导1000余名村民将生活污水通过用作农作物肥料、还田利用等方式进行了生态消纳。三是于2023年4月组织“两级河长”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庆市河长制条例》、《长江保护法》和市总河长1、2、3、4号令,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巡河履职成效。四是坚持镇级河长每月每条河至少开展2次、村级河长每月每条河至少开展4次的巡河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河任务。2023年1至4月已开展巡河560次,巡河发现并解决问题40个。五是镇党委于2023年4月对横山村河长、河井村河长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星桥镇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明确镇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宣统委员在研判会上通报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风险隐患,涉及有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领域的党委委员,针对自己分管领域和驻村情况,充分发言,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进行说明。三是印发《关于<星桥镇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加大舆情信息报送力度和网上舆情回复处置能力。四是于2023年4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鉴别力。五是加大意识形态场所检查监管力度。对意识形态场所及重点敏感场所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1次。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7.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定星桥镇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补充完善两路村2021年改厕佐证资料。二是在《星桥镇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项目使用方案》中明确了由相关办所、各村(社区)、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等联合验收,并需提交农户本人签字的验收表及验收台账、验收照片及其他佐证资料。三是于2023年4月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星桥镇国有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项目监管责任意识。四是责令河井村股联社督促河井村果园建设施工方按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规模予以整改。2023年3月和2023年5月,河井村股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对整改后的建设规模进行了核查。2023年5月,分管镇经发办的领导,经发办负责人,河井村股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再次对建设项目开展了现场复核,施工方完成了实施方案拟定的所有建设内容,验收合格。五是镇党委分别于2022年3月对横山村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对两路村相关人员、镇应急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河井村股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六是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严把退耕还林审核关,目前已对1个申报项目进行调查审核,向业主、经发办、村委会等核查有无实施其他相关项目,避免项目重合风险。配合区林业局进行整改,督促远琼花椒种植家庭农场多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退回到区财政局。七是于2023年4月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证明事项的决定》,并要求各村(社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临时救助不再出具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自2023年1月起,星桥镇临时救助未再收取家庭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8.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加强项目前期设计和预算,严格按照合同施工。二是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干后变、先干后算”的现象发生。三是镇党委于2023年4月对完成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办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9.针对“财务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星桥镇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内审队伍建设,调整后的人员结构有利于开展今后的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内审小组成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内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高效开展。2023年5月,分管财务的领导和1名内审工作人员参加了区审计局举办的投资审计(工程审计)业务培训,并按照这次培训的会议精神,初步拟定了2023年内审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对镇政府工程项目制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2022年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已上报区审计局备案。四是将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没有附明细清单的按照报账凭证摘要内容分部门分类别通知到相关经办人员,将费用报销没附的签字花名册、工程验收清单、购买办公用品的明细清单等附件补齐全。组织财务人员对镇、村2022年10月以后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费用报销附件不全的原始凭证。五是从严把握资金支出关口,在支出报销时,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附件不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精细化管理资金支出业务。六是将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涉及的费用报销单签章不齐全的报账凭证找相关领导完善了报销单签章程序。将先支付后审批的报账凭证分门别类梳理清楚了“先支付后审批”原因,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七是加强规范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支付额度10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支出意见,分管领导初审,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支付额度10000元以上的按“三重一大”规定,在支出业务发生前,经党委会集体决策进行事前审批后,再履行签字审核程序。同时严格审核发票要素,对签字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八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星桥镇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充分提高干部职工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违规多报销的费用和补助,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至镇财政办,并上交区财政局。同时,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关于“党建工作用心用力不够,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听取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形势。2023年3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就我镇及各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二是要求镇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三是于2023年3月召开党委会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星桥镇“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决策原则、实施程序,修订完善《星桥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由镇党委牵头,镇纪委定期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镇党委于2023年4月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保密工作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签订保密协议。健全完善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人员管理,规范涉密文件收发登记、传阅登记、借用登记等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涉密文件传阅过程动态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管理登记台账,按月对涉密文件进行排序编号、归档。五是镇党委对管理涉密文件不规范的时任党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
11.针对“党建基础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组织镇村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星桥镇2023—2024年农村发展党员计划表》发展党员。按规定完善相关党员的档案资料。二是加大失联党员联系查找力度。目前已完成全镇8个村(社区)的党员排查工作,全镇暂无失联党员。三是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务工作者自身建设,抓好经常性的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责令狮子村未履职的总支部委员辞职。四是调查了解狮子村、河井村的少数党员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原因,并要求作出情况说明,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五是镇党委对河井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肩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推动全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
1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严肃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前严格审核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并委派镇党委班子成员全程督导指导组织生活会的开展。二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梳理并整理下发星桥镇组织生活会参考流程,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定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三是安排8个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对各基层党(总)支部从准备材料、落实程序、整改问题等方面从严督导把关,推动基层党组织严要求召开会议、严标准评议党员。四是8个村(社区)的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各村(社区)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于相互批评缺乏辣味的,现场要求重新提出批评意见。五是责令河井村、大长村、星桥社区等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中对组织生活会环节缺失、相互批评缺乏辣味等问题进行整改。六是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党建工作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每年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述职,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七是对落实组织生活不严格的双桥村、河井村、高都村、狮子村党总支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部举办的2023年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组织委员和人事干部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二是镇党委副书记于2023年5月在镇党委会再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三是对2019年12月星桥镇拟提拔相似副科级领导干部符合条件人员名册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归档。查找出相关人员提拔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缺少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表,完善征求意见,补齐相关干部的考察报告,并对相关干部缺少征求意见的作出情况说明。四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程序,确定专人按照“应归尽归、归则无漏”的原则,负责收集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形成的资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切实做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五是镇党委责令组织委员就“民主推荐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倒置、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不完整”等问题作出深刻检讨。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星桥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仍需长期保持和巩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三)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星桥镇各项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星桥镇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星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686030;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星桥街9号202室;邮政编码405201。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