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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160F/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星桥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星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6.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8万元,政府预算性基金2.4万元,收入合计1197.26万元。2023减少57.7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减少6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9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52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万元,农林水支出247.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2万元;支出2023减少57.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8.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96万元,比2023年减少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35.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23年行政退休2人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等费用;项目支出575.8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力补助、村社组织经费、交通劝导补助交通巡逻和网格员工作补助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项目,比2023年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政府开展减少乡镇财力补助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比2023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2023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3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7.63万元,2023增加减少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023年行政退休2人公用经费等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大容  联系方式:023-5368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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