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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对以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有关信息20条,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策咨询问答、机关简介、有关政策文件等内容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区信访办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抓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和“三审三校”有关要求,强化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规范信息发布。

(四)不断加强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优化调整网站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政策咨询问答专栏。二是加强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区信访办接访大厅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设备、查询指南,进一步方便群众现场查阅。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度和文件的学习,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专人,每季度定期对官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1次自查,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再审核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区信访办接访大厅)建设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区信访办接访大厅)设施设备,进一步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已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设备、查询指南。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工作人员有关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政府信息查询方法,熟练操作查询设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区信访办子网页(http://www.cqlp.gov.cn/xfb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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