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信访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信访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统筹结合,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党组班子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问题,一一认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精心安排布置,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制定下发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信访办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了巡察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挂图整改,建立销号制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三)抓好统筹结合,注重长效管理。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信访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特别是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完善13项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
二、聚焦问题、对标对表、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区委巡察组共指出区信访办党组存在4个方面共1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一)上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1.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缺乏长效机制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9月26日,办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做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研究修订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二项制度的通知(梁平信办党组发〔2022〕9号),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定期学习制度。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不到位,履行信访职能责任有差距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中央、市有关文件要求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在9月底前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本辖区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重要信访问题。二是认真开展“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问题排查化解台账,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管控,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3.针对服务全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始终牢记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二是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多形式业务培训。
4.针对推进法治信访工作欠力度问题。一是及时发出工作通知,对全区乡镇(街道)从事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二是完善了首接首办制度,严防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出现。三是进一步加强复查复核相关业务规范。四是加大网上信访的宣传力度。五是积极落实信访代理员制度。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二是结合区信访办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工作预案。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法规学习和网络安全教育。
作风建设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不够有力
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一是通过9月26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成员“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担负起工作责任。二是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属地属事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打表推进。
7.针对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还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加强初次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申请调度,禁止不批自用,公车私用。严格公车加油管理,严格公车维修管理。三是完善机关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值班工作,加强职工值班管理和督查,确保职工值班在岗在位,防止出现“走读式”值班。
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工会开支管理,严格按要求完善方案。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9.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梁平区信访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审批开支相关费用,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10.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通过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程序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工作的责任心,并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沟通交流,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1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9月26日,办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找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知识水平。三是以机关党支部换届为契机,落实专人负责党建组织干事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机关党支部主题活动等工作。四是办党组主要领导开展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
1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严格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并在干部职工完成因私出国(境)后对其所持通行证和护照进行集中保管。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对所分管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四是加强与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三、落实责任、长效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理论武装,落实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查漏补缺,特别是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健全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
(三)从严管党治党,确保风清气正。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把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党员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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