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以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检查、协调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负责收集、征集、采纳人民群众建议。
8.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群众工作指导科、信访稳定协调科。
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信访信息中心。
有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督查专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信访信息中心编制数10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有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机关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信访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10.6万元,支出总计6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501.23万元,占82.1%;项目支出109.37万元,占1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正常增资因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正常增资因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万元,占8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2)教育支出0.4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与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89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4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标等。
(4)卫生健康支出18.37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5)住房保障支出19.85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正常职务职级晋升及年终目标考核调标等。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85万元、津贴补贴40.44万元、奖金50.05万元、伙食补助费10万元、绩效工资8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8万元、住房公积金33.54万元、医疗费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6万元。
公用经费5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5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了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2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7.94万元、邮电费2.12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护)修费1.13万元、租赁费1.3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工会经费18.24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54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的精神,主要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购置车辆,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的油料费、车辆的保险费、车辆的维修费、车辆的路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压减支出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要求。
公务接待费15.01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劝返误餐开支和有关单位来梁的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2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16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加416.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了会场使用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06万元,增加14.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了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1.9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6.41万元、电脑及办公桌椅维护费1.13万元、租赁费1.3万元、工会经费18.24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9.63万元,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4.06万元(属于梁平区信访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5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建设了乡镇信访专项网络建设项目15万元,故2021年较上年下降比例略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09.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处室 |
综合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部门
联系人 |
伍小宇 |
联系电话 |
023-53222449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602.8 |
610.6 |
610.6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坚持质效并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3.坚持源头治理,坚决防范风险隐患。4.坚持全面着力,切实维护大局稳定。5.坚持多措并举,攻坚化解信访积案。6.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信访改革。 |
1.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坚持质效并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3.坚持源头治理,坚决防范风险隐患。4.坚持全面着力,切实维护大局稳定。5.坚持多措并举,攻坚化解信访积案。6.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信访改革。 |
实现了全年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数量指标 |
无 |
定性 |
群众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 |
|
按要求完成 |
100 |
10 |
10 |
是 |
质量指标 |
无 |
定性 |
按规定办理信访业务 |
|
按要求完成 |
100 |
20 |
20 |
是 |
满意度指标 |
无 |
定性 |
提高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 |
|
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有所提高 |
100 |
20 |
20 |
是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定性 |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
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
100 |
20 |
20 |
是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 |
定性 |
全区信访形势稳定可控 |
|
实现了“五个不让”、“七个坚决防止”工作目标,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100 |
20 |
20 |
是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信访稳定工作经费 |
项目
编码 |
12900020206358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
处室 |
综合科 |
项目
联系人 |
伍小宇 |
联系电话 |
023-53222449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200 |
92.37 |
92.37 |
100 |
10 |
10 |
其中:
区级支出 |
200 |
92.37 |
92.37 |
100 |
10 |
10 |
补助区县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立足源头抓防范,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水平;2.紧扣问题抓化解,聚力打好防范化解信访稳定风险攻坚战;3.聚焦法治抓改革,竭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4.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5.持续攻坚化解重点矛盾纠纷;6.着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
1.立足源头抓防范,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水平;2.紧扣问题抓化解,聚力打好防范化解信访稳定风险攻坚战;3.聚焦法治抓改革,竭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4.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5.持续攻坚化解重点矛盾纠纷;6.着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
实现了全年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
无 |
定性 |
坚持定期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 |
|
按要求完成 |
100 |
20 |
20 |
是 |
营商环境 |
无 |
定性 |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
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
100 |
20 |
20 |
是 |
社会大局稳定 |
无 |
定性 |
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
实现了“五个不让”、“七个坚决防止”目标,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100 |
30 |
30 |
是 |
满意率 |
% |
≥ |
90.0% |
|
94.4% |
100 |
20 |
20 |
是 |
说明 |
年初预算数偏离全年执行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调剂了部分指标到乡镇及区级部门。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449。